▲ 曹長青在彭文正夫婦的節目中痛批國民黨時哽咽。(圖擷取自YouTube)
民間全民電視台的談話性節目《政經看民視》時常邀請華裔美國人曹長青參加,被指涉嫌違法雇用「外國人」。案正由台北市政府調查中。節目主持人彭文正昨天辯稱,曹長青也是「我國」國民。他說:「曹長青出生於我國『內地』黑龍江省北安市。我又查了一下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固有疆域,黑龍江人是我國國民無誤。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呀?我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嗎?」
兩岸在法律上同屬一國國家。不只對岸的法律這樣規定,台灣的中央民意代表全面改選後所通過的法律也這樣規定。不過,兩岸之上這個的國家的全名,兩岸的主張不同。台灣這邊稱之為「中華民國」,對岸稱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都簡稱「中國」。所謂「我國」,就是「中華民國」,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國」。至於傳統獨派及民進黨說兩岸一邊一國的說法,與台灣多數人所通過的現行法律牴觸,應屬無效的民間流言或個人意見,不可採信。
彭文正近年來整天與傳統獨派及民進黨混在一起,聽說也支持台獨(我沒看他的節目,不敢肯定)。他應該也和傳統獨派及民進黨主張兩岸一邊一國吧!在曹長青的國籍問題上,他應該主張黑龍江省不是「我國」領土才算一貫。他怎麼反而說黑龍江省是「我國」領土呢?難道他「出淤泥而不染」,頭腦和我一樣清楚,不會將台灣屬中的事實和台灣要獨立的理想,混為一談嗎?還是和他曾經同意老婆李晶玉到美國生小孩那樣,「一時風,駛一時船」,見機行事,靈活運用呢?
無論彭文正過去怎麼說,他現在說曹長青的出生地黑龍江省是「我國」(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這點倒是沒錯。不過,其依據不是「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而是「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再者,領土不容易變動,人民的國籍卻容易變動。出生於黑龍江省的人未必一直是「我國」的國民。彭文正以為出身於黑龍江省的曹長青現在仍是「我國」國民就錯了。
一個人是不是中國的國民,必須依中國的國籍法而定。但兩岸分裂分治,有兩部國籍法。兩岸的兩部國籍法關於國籍的取得、喪失或變更的規定有不一樣的地方。一個人有沒有中國國籍,要依哪一部國籍法來決定?答案很簡單,要看這個人原屬於哪一邊或要歸化哪一邊而定。原屬於台灣地區或要歸化台灣地區,依「中華民國」國籍法。原屬於大陸地區或要歸化大陸地區,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
茲以不久前發生的日本參議員蓮舫被指擁有日本及中國雙重國籍事件為例。蓮舫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她早已自願取得日本國籍,因此,早已喪失中國國籍。但日本政府駁斥她的說法,認為她的父親出身自台灣,她是依「中華民國」國籍法取得中國國籍。而「中華民國」國籍法承認雙重國籍,也就是取得外國國籍的人不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必須向「中華民國」政府聲明放棄,並經核准才行。因此,蓮舫確實擁有雙重國籍。她後來也乖乖向「中華民國」政府辦理放棄中國國籍手續,才結束那場雙重國籍風波。
已歸化美國的曹長青出身自大陸地區。他原來(歸化美國之前)是中國的國民,應無疑義。曹長青是否喪失中國國籍,必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而定,不是依「中華民國」國籍法。這與蓮舫的情形不同。如上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曹長青因自願取得美國國籍,就自動喪失中國國籍。故曹長青現在不是「我國」國民(也就不可能是《兩岸關係條例》所稱的「大陸地區」人民)。他是外國人。
曹長青於2016年5月29在《正晶限時批》電視節目上說:「我出生在中國。從地域講,我當然是中國人。我從來不否認這一點。到了美國,我加入美國國籍,就是美國公民。你說我是美國人也可以。」他所謂的「中國人」,語意不明確。從上下文看,他的意思似乎是,他加入美國國籍之後,還保有中國國籍。這就不對了。他加入美國國籍之後,就已經不是法律上的中國人了。他只是文化上「中國人」,一般稱為「華人」。他要說「我是華人」才對。
附帶言者,彭文正問他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嗎?他不是外國人聘僱案件的當事人(雇主),沒資格聲請釋憲。當事人民視公司才有,但也要等到行政訴訟判決確定以後,才能聲請。又聲請的標的,不可以是「中華民國」疆域範圍的界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曾於1993作成第328號解釋,說那是重大的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的釋憲機關予以解釋。當然,如果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要改變釋字第328號解釋的立場,要就「中華民國」疆域範圍界定問題,實質上審理並作成解釋也可以。依現行中國民國的憲法,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只能作成「中華民國」疆域範圍包括大陸地區的解釋。
如果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成「中華民國」疆域範圍不包括大陸地區,自屬違憲。果如此,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不是在行使「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的司法權,而是少數人造反,變法革命。投票贊成的大法官不是「中華民國憲法的守護神」,而是「華獨建國的革命家」、「華獨的開國元勳。他們將為人類的獨立建國歷史創下「釋憲建國」的先例。
● 相關拙作
──評曹長青所謂「打國家主權牌」的餿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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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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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6-10-23 11:05
▲ 彭文正在臉書貼出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署來函內容。(圖擷取自彭文正臉書粉絲專頁)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政經看民視」主持人彭文正稍早在臉書指出,收到台北市政府來函表示「政經看民視」違法雇用「外國人」曹長青,讓他無奈地說:「我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嗎?」
彭文正在臉書貼出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署來函內容,內容中指出,按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而「政經看民視」涉聘僱未經許可之美國籍男性「CAO CHANGQING」(曹長青)擔任節目來賓。
彭文正隨後則指出:「可是我查了一下,曹長青出生於我國「內地」黑龍江省北安市。我又查了一下中華民國憲法,第四條固有疆域,黑龍江人是我國國民無誤。」他也無奈地說:「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呀?我可以聲請大法官釋憲嗎?」
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不會吧!出生英國九龍取名英九,領有港、美護照的人都可以當八年總統了」「他是領車馬費,又不是長期和政晶有僱主關係,這經辦人員到底有沒有先查清楚?」「出席費...雖然屬所得,需要申報及繳稅,但出席不是聘僱,因為不是經常性固定所得。」
自由時報 2016-10-26 18:50
▲ 彭文正也PO出移民署的來函內容。(圖擷取自彭文正臉書)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政經看民視」主持人彭文正日前曾表示,收到台北市政府來函表示「政經看民視」違法雇用「外國人」曹長青,但他認為曹長青出生於黑龍江,而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黑龍江是固有疆域,所以曹是「本國人」,他更揚言要聲請大法官釋憲,引發關注,彭文正今日重申,曹長青自始至終都是「中華民國」國民,還批移民署公然違憲。
彭文正今晚表示,曹長青父母出生時是1920年代,他們是中華民國國民,而曹長青在1954年初生,也是中華民國國民,因為從1912年到1971年,中華民國蔣介石政權都合法代表中國。
彭文正表示,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只要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或是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那就是中華民國國民。
彭文正表示,曹長青自始至終都是中華民國國民。質疑移民署公然違憲,侵害公民權益,「要以外國人非法工作辦曹長青?可以!除非你把中華民國憲法燒了!」●
● 傅雲欽評註
「移民署公然違憲,侵害公民權」?好大的口氣!一副大法官的架式。
在威權時代,「民不聊生」,現在民主時代,變成「官不聊生」嗎?以前,我們說「好大的官威!」。現在我們說「好大的媒體寵兒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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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電視 2016年5月29日
[0h49m08s] 曹長青:「我出生在中國。從地域講,我當然是中國人。我從來不否認這一點。到了美國,我加入美國國籍,就是美國公民。你說我是美國人也可以。」
聯合新聞網 2016-05-25 17:56
▲ 中國流亡作家曹長青在節目上大肆痛批國民黨,講到激動處甚至語帶哽咽、眼眶泛紅。圖擷自YouTube。
中國流亡作家曹長青上台灣政論節目時,痛批國民黨的惡行惡狀,並表示台灣貴為自由民主的國家,國民黨卻私下警告各大電視台,試圖阻止曹長青參與電視節目,扼殺他在台灣的言論自由,曹講到激動處時,甚至氣到眼眶泛紅、語帶哽咽。
來台參加漢藏國際會議,曾任「深圳青年報」副總編輯的中國流亡作家曹長青,日前參與壹電視「正晶限時批」的錄製,節目中他首先痛批國民黨貴為大黨,卻暗中搞小動作,警告各大電視台,企圖不讓曹長青出現在電視節目中,痛批這種阻止人民發言權利的行為,根本與中國共產黨無異,更舉受到國民黨迫害的殷海光為例,直稱「國民黨和共產黨是雙胞胎」。
曹長青也提到,他因為中共政權的打壓被吊銷護照,不得已流亡美國,甚至在父親過世時無法奔喪,他說「我已經27年不被中國政府允許回去看父母,那像我父親走的時候也不能見…」曹說到傷心處甚至語帶哽咽,一度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
但他話鋒一轉,表示自己和太太都是知識份子,知道支持台灣民主是「需要付出代價」,對於國民黨私下的運作,剝奪他言論的自由和權利,他說「有人問我你怎麼這麼痛恨國民黨,因為國民黨這麼做怎麼能讓人不痛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