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雲欽 2021.12.28
台灣駐尼國大使館為善盡處理境外國有財產的責任,在情況緊急且時間極為有限的情形下,將大使館館舍象徵性出售予尼加拉瓜天主教馬納瓜總教區作為公益用途,雙方已於22日完成簽約並經當地律師公證,教會也承諾將妥善保護及運用台灣駐尼國大使館館舍。
尼加拉瓜檢察總長聲明,台灣原先登記的大使館館舍、家具、設備等應轉為中國所有,不容所謂交易、轉讓或捐贈。因此,下令沒收台灣政府捐贈給教會的外館資產,並移交給中國。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下午告訴中央社記者,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按國際法相關規範及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45條,台灣與尼加拉瓜兩國10日終止外交關係後,尼國政府有義務保護台灣的館舍及使館財產與檔案,對於尼加拉瓜政府不法侵占館產,不法移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無法接受並且表達強烈抗議。台灣將盡力協助尼國天主教教會,訴諸國際社會共同向尼國政府爭取天主教會的應有權利,並研議相關國際訴訟法律救濟管道。
尼加拉瓜就台灣外館的處置合理合法,台灣外交部的回應狗屁不通,可笑之至。
台灣事實上獨立,法律上屬於中(華民)國,還不是國家。台灣的外交一向都是在跟北京爭奪中國代表權。台灣爭到了,一切外交作為都是為中國作嫁衣裳,也就是幫中國作外交。邦交國對台灣的承認不是「國家承認」(承認台灣是國家),而是「政府承認」(承認台灣政府代表中國)。邦交國對台灣的「政府承認」可以撤銷,改承認北京政府代表中國。尼加拉瓜12月10日就是這麼做。
台灣原先在尼加拉瓜的館舍及其他財產屬於誰所有?屬於中國(國號全稱,台灣政府稱為「中華民國」,北京政府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原先只是代表中國去管理而已。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今天說:「中國的全部國家財產,無論是在境內還是在海外,其所有權應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這也不對。國家才有權利能力,政府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北京政府)」只是管理機關而已,怎麼能擁有國家財產呢?野蠻的中共把國家、政府和政黨混為一談,視為「三位一體」,嘖嘖!
當尼加拉瓜12月10日撤銷台灣的中國代表權的時候,台灣對於在尼加拉瓜的館舍及其他財產就喪失管理權。管理權移轉到誰手上?移轉到尼加拉瓜新承認的中國代表政府(即北京政府)手上。北京政府繼承台灣政府對於在尼加拉瓜的館舍及其他財產的管理權。這在學說上稱為「政府繼承」。
台灣在被尼加拉瓜而斷交之後,喪失中國代表權,也喪失對於在尼加拉瓜的館舍及其他財產就喪失管理權,竟還將那些財產變賣轉讓。這是偷吃步,搞小動作。在刑事上可能構成侵占等罪,在民事上屬於無權處分,自始無效。尼加拉瓜政府不承認產權移轉其效力,而將之移交北京政府的代表管理,於法並無不合。
中央社的報導說尼加拉瓜「沒收」台灣已出賣的大使館館舍等財產,移交「中國」云云。這句話有兩個錯誤。第一,不是「沒收」。沒收是變成國家所有。尼加拉瓜怎麼可能把外國的大使館等財產占為己有?「沒收」應改為「強制解除買方的占有」。第二,不是移交「中國」。那些財產本來就屬於中國所有並管理,只是管理人由台灣政府變更成北京政府而已。「中國」應改成「北京政府的代表」。
台灣被友邦斷交的經驗豐富,處理外館的經驗也很豐富。以前被斷交時不是都交出大使館館舍嗎?這次尼加拉瓜再來一遍,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例如,1992年8月23日,韓國總統盧泰愚政府與台北政府斷交,改與北京政府建交。韓國政府除了要求台北政府駐韓國大使館人員於24小時內離境,原屬台北政府管理的大使館等財產均被韓國政府轉交北京政府代表,作為新的中國駐韓國大使館,還要求旅韓漢城僑團、僑校停止懸掛青天白日滿碧紅國旗等。
有人會問,1979年台美斷交時,中國駐美國的大使館雙橡園不是由台灣以象徵性的價錢賣給參議員高華德的基金會,嗣後再買回,因而保留下來了嗎?這次尼加拉瓜怎麼不行?
雙橡園的情形不同。差別在出賣的時間。台灣出賣雙橡園的時間是在台美1979年1月1日斷交之前。那時台灣對於雙橡園的管理權還在。處分有效。北京跳腳抗議也沒有用。這次台灣出賣在尼加拉瓜的大使館館舍的時間則是在台加斷交之後。如前所述,台灣是沒有管理權的情況下,將在尼加拉瓜的大使館館舍處分,屬於無權處分。為什麼美國的雙橡園可在斷交前出賣,而尼加拉瓜的大使館館舍則不行?美國的斷交有事先通知,有預告期間,而尼加拉瓜的斷交沒事先通知,立即生效也。由此可以看,美國將與中國的外交關係正常化之時,對於二戰的盟友「中華民國政府」(後來的台北政府)真是有情有義,除了昧著良心硬挺彈丸之地台灣的台北政府代表整個中國三十年之久外,又昧著良心事先通知將要斷交,讓台北政府能變賣雙橡園,以免被北京政府接收。不要臉的兩蔣及其餘孽才會說美國「背信棄義」。
蔡政府控訴尼加拉瓜政府違法,是違反哪一條?他們說是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45條:
遇兩國斷絕外交關係,或遇使館長期或暫時撤退時:
(甲)接受國務應尊重並保護使館館舍以及使館財產與檔案,縱有武裝衝突情事,亦應如此辦理;
(乙)派遣國得將使館館舍以及使館財產與檔案委託接受國認可之第三國保管;
(丙)派遣國得委託接受國認可之第三國代為保護派遣國及其國民之利益。
這一條是講兩國斷交的情形。如果台灣是國家,台尼斷交後,尼加拉瓜依照這一條規定是有義務尊重並保護使館館舍以及使館財產與檔案,不可以擅自交給中國或其他國家。問題是台尼斷交是兩國斷交嗎?不是啊!如前所述,台尼之間的斷交是尼加拉瓜與中國的台北政府府斷交,改與北京政府建交,尼加拉瓜與中國的外交關係沒有中斷啊!尼加拉瓜依國際法上「政府繼承」的原理,將原來台北政府管理的大使館館舍等財產轉交北京政府,就是「尊重並保護使館館舍以及使館財產與檔案」的舉措啊!怎麼有違反該條呢?!
民進黨蔡英文政府為了騙選票,強調「中華民國台灣」的概念。他們說:「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一句統獨通吃的模糊話。這句話統派覺得怪怪,不大滿意,但還可接受,因為「中華民國」還在。統派認為依法「中華民國」就是兩岸的大中國,只是因為中共佔據大陸,「中華民國」政府撤守台灣。「中華民國台灣」指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獨派也覺得這句話怪怪,也不大滿意,但也還可接受,因為「台灣」在裡面。獨派誤認「中華民國」已「瘦身減肥」,領土剩下台灣,兩岸一邊一國。「中華民國台灣」指台灣是國家,國號叫做「中國民國」。
蔡政府所謂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也是統獨通吃的模糊話。所謂互不隸屬,可分為事實上(de facto)的互不隸屬和法律上(de jure)的互不隸屬兩種。以父子關係比喻上下隸屬關係。父親聲明跟逆子脫離父子關係,不相往來的情形類似事實上(de facto)的互不隸屬,因脫離的聲明在法律上無效,兩人法律上仍然有父子關係。再者,前輩認領晚輩為「義子(乾兒子)」,親如父子的情形類似法律上(de jure)的互不隸屬,因認領在法律上無效,兩人法律上仍然沒有父子關係。
蔡政府所謂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是哪一種「互不隸屬」?這要視「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二詞是指國家還是政府而定。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二詞常常被用來指政府,分別指「中華民國政府(台北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北京政府)」。兩岸從1949年分治對峙之後,法律上同屬於中國,互相隸屬,但「中華民國政府」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各自為政,屬於事實上的互不隸屬。統派就是持這樣的看法。這樣的看法符合客觀事實,也是眾所周知的事。蔡政府拿眾所周知的事來說嘴,不是廢話嗎?
但傳統獨派聽到蔡政府說「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時,都樂歪了。它們一口咬定「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二詞是指國家。這句話是說兩岸一邊一國,屬於法律上互不隸屬。但這種看法不符合客觀事實,只是傳統獨派昧於事實的自我陶醉。
想不到上面這些蔡政府用來騙選票統獨通吃的模糊話,現在竟被蔡政府拿來控訴尼加拉瓜。蔡政府不顧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關係條例等有關「兩岸一中」的規定,也不顧國際上「一中政策」的共識,聲稱兩岸一邊一國,法律上互不隸屬,這是站不住腳的狡辯。台灣偷吃步「盜賣」館舍,違法在先。蔡政府竟說要進一步「訴諸國際社會共同向尼國政府爭取天主教會的應有權利,並研議相關國際訴訟法律救濟管道」,可說「賊較惡人」(福佬話,賊比[被偷的]人還兇惡也),注定失敗。
● 相關拙作
.台灣不獨立,斷交是好事!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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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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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加拉瓜媒體:奧蒂嘉沒收台灣外館資產轉交北京
中央社 2021/12/27 14:06
(中央社台北27日電)尼加拉瓜「新聞報」(La Prensa)指出,總統奧蒂嘉(Daniel Ortega)下令沒收台灣政府捐贈給教會的外館資產,並移交給中國。
報導指出,將台灣捐贈教會資產移轉給中國政府的消息是由尼國檢察總長辦公室所發布。台灣政府將位於尼加拉瓜首都馬納瓜(Managua)的外交館處捐給天主教馬納瓜總教區,但不久後,奧蒂嘉便將其交給北京。
報導附上檢察總長辦公室聲明,內容指尼加拉瓜本月9日承認北京,稱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意味原先登記的相關不動產、家具、設備等應轉為中國所有,不容所謂交易、轉讓或捐贈。
奧蒂嘉政府的檢察總長辦公室聲明還警告「相關堅持非法主張的行為」,都會遭相對應的法院與司法行動訴究。
教區代理主教阿維萊斯(Carlos Aviles)向「新聞報」證實,台灣政府人員在離境前將原本的大使館捐給天主教馬納瓜總教區;使館座落位置使建物本身具高附加價值。
「新聞報」獲悉,台灣在尼加拉瓜的所有貨物和車輛也都留給了天主教會,不過這部分目前還無法向阿維萊斯確認此事。
尼加拉瓜政府9日宣布與中華民國斷絕外交關係,這是中美洲國家尼加拉瓜史上第2次與中華民國斷交,兩次相隔36年,而且決定都是由奧蒂嘉主政期間做出。
台灣外交部隨後發布聲明,稱尼加拉瓜共和國於台灣時間12月10日決定片面終止外交關係,至感痛心與遺憾。為維護國家主權及尊嚴,決定終止與尼加拉瓜共和國的外交關係,全面停止雙邊合作及援助計畫,並撤離大使館及技術團人員。(編輯:李佩珊/核稿:陳亦偉)
尼加拉瓜沒收台灣外館資產贈中國外交部抗議:無法接受
中央社 2021/12/27 15:59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7日電)尼加拉瓜總統奧蒂嘉下令沒收台灣政府捐贈給教會的外館資產,並移交給中國。外交部今天強調,無法接受且表達強烈抗議,中國共產黨政權無權干涉台灣的涉外事務,更無權繼承台灣國有財產,籲國際譴責。
台灣政府日前將位於尼加拉瓜首都馬納瓜(Managua)外交館處捐給天主教馬納瓜總教區,但尼加拉瓜「新聞報」(La Prensa)指出,總統奧蒂嘉(Daniel Ortega)下令沒收台灣政府捐贈給教會的外館資產,並移交給中國。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下午告訴中央社記者,中華民國台灣是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按國際法相關規範及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45條,台灣與尼加拉瓜兩國10日終止外交關係後,尼國政府有義務保護台灣的館舍及使館財產與檔案,對於尼加拉瓜政府不法侵占館產,不法移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無法接受並且表達強烈抗議。
外交部指出,對於奧蒂嘉政府設下不符國際慣例的兩週撤館期限,且罔顧國際法規定,蠻橫阻礙台灣象徵性出售館產供尼國天主教會使用,進而侵占館產等重大違法行為,台灣政府予以強烈譴責。
外交部還原事發經過,尼加拉瓜10日片面終止與台灣外交關係後,違反國際慣例要求台灣駐尼人員在23日前全數撤離尼國。台灣駐尼國大使館為善盡處理境外國有財產的責任,在情況緊急且時間極為有限的情形下,將大使館館舍象徵性出售予尼加拉瓜天主教馬納瓜總教區作為公益用途,雙方已於22日完成簽約並經當地律師公證,教會也承諾將妥善保護及運用台灣駐尼國大使館館舍。
外交部表示,面對奧蒂嘉獨裁政權與中國極權政府聯手打壓民主台灣及天主教教會,外交部重申,台灣從來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中國共產黨政權無權干涉台灣的涉外事務,更無權繼承台灣國有財產。
外交部呼籲,國際社會共同譴責尼加拉瓜政府及中國政府的惡劣行徑,並籲請各界協助尼國天主教教會向尼國政府爭取其應有權利,將台灣前大使館館舍產權登記移轉予尼國天主教會。(編輯:蘇志宗)
尼加拉瓜館舍1美元出售外交部:依雙橡園模式
中央社 2021/12/27 19:57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7日電)台灣政府捐贈給尼加拉瓜教會的外館資產遭移交中國。外交部今天指出,情況緊急且時間有限下,大使館依美國雙橡園處理模式,以象徵性1美元的金額將台灣大使館舍出售給當地天主教教會,並作為公益用途。
台灣政府日前將位於尼加拉瓜首都馬納瓜(Managua)外交館處捐給天主教馬納瓜總教區,但尼加拉瓜「新聞報」(La Prensa)指出,總統奧蒂嘉(Daniel Ortega)下令沒收台灣政府捐贈給教會的外館資產,並移交給中國。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晚間進一步說明,她告訴中央社記者,尼加拉瓜政府12月10日片面終止與台灣外交關係,並違反國際慣例要求台灣駐尼國人員在兩週內(12月23日前)全數撤離尼國。
歐江安指出,台灣駐尼國大使館為善盡處理境外國有財產的責任,在情況緊急且時間極為有限下,依美國雙橡園處理模式,以象徵性1美元的金額將台灣大使館舍出售給尼加拉瓜首都馬納瓜(Managua)天主教教會,並作為公益用途。
歐江安表示,台灣在尼加拉瓜的其他國有財產,均依國有財產法的規定及程序,在大使館12月23日撤館前完成辦理公開出售。
歐江安說,台灣已與尼加拉瓜首都馬納瓜天主教教會簽訂大使館舍轉讓契約並經過公證,程序合法且產權已屬於馬納瓜總教區教會;尼加拉瓜政府下令沒收台灣大使館並擬轉讓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作法,是非法侵佔、不法移轉,已嚴重違反國際法規範。
歐江安強調,台灣將盡力協助尼國天主教教會,訴諸國際社會共同向尼國政府爭取天主教會的應有權利,並研議相關國際訴訟法律救濟管道。
至於台灣在尼加拉瓜還有多少資產,外交部官員不予評論。
雙橡園模式是指,因擔心1979年1月1日美中建交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強占中華民國原在美國資產,遂於1978年12月23日、建交前7天,以象徵性20美元將雙橡園及大使館、武官處房舍出售給自由中國之友協會。
前外交部長程建人晚間受訪指出,尼加拉瓜並不是一個很上軌道的國家,但平心而論,尼加拉瓜此舉不能說他錯,「因為已經斷交了」。
前駐海地大使楊承達受訪也指出,這次尼國案例確是首次發生,例如南非當年與中國建交後,台灣的館舍並沒有給予中國;至於海地,因為台灣是採租賃模式,也沒有這些問題;韓國部分,則是台韓斷交時因被認定為在清朝所取得財產,因此移交給中國。
楊承達指出,如果館產是在國民黨撤退來台灣前、也就是1949年前,其他國家可能會認定是中國原有的財產,在斷交後便移交給中國;而這次事件,即便訴諸國際法庭仍牽涉國家認定問題,而尼加拉瓜也可能是故意做給中國看。(編輯:蘇志宗)
陸委會:陸侵占台灣在尼國館產是不義之舉
中央社 2021/12/28 21:09
(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28日電)尼加拉瓜將中華民國資產轉交中國大陸,陸委會今天表示強烈抗議,指出北京當局在國際間非法奪占中華民國財產,此種粗暴霸佔的不義之舉嚴重破壞兩岸關係、破壞國際秩序。
尼加拉瓜共和國10日宣布與中華民國斷交後,命令台灣駐外人員限時離境,更在近期將台灣所有當地資產轉移給中國大陸。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今天稱尼加拉瓜此舉是「尊重中國主權、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的正義之舉」。
大陸委員會晚間對此表示,北京當局以金錢利益惡意強奪中華民國邦交國、打壓台灣的國際交往與生存空間,更罔顧國際法規定,不法侵占台灣在尼加拉瓜合法出售給當地天主教會的館產,此種粗暴霸占的不義之舉嚴重破壞兩岸關係,政府強烈抗議。
陸委會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有民選總統及組成的政府,與中共非民主專制政體完全不同,更互不隸屬。對岸在國際間非法奪占中華民國財產、發表不當言論,已破壞國際秩序。
陸委會指出,政府正採取必要國際訴訟、爭取中華民國國權益,也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對尼國及北京當局嚴厲譴責與制裁。(編輯:張淑伶)
尼加拉瓜沒收我外館資產陸外交部:台灣沒有外交部
聯合報 2021-12-28 16:33 / 記者陳政錄
對於外交部譴責,尼加拉瓜總統奧蒂嘉在斷交後下令沒收台灣資產,轉移給中國大陸,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28日表示,「首先我要告訴你的是,台灣沒有外交部,只有台灣省的外事負責部門」。
趙立堅指稱,「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自成立起就是代表包括台灣在內的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是不可動搖的歷史和法理事實。」
他說,「根據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等國際法基本原則,中國的全部國家財產,無論是在境內還是在海外,其所有權應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趙立堅表示,中方上述主張在多年外交實踐中已經得到廣泛認可,高度讚賞尼加拉瓜政府「尊重中國主權、恪守一個中國原則的正義之舉。」
他還說,台灣當局試圖利用轉贈中國大陸國家財產,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這種伎倆最終只能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有關中國外交部稱尼加拉瓜沒收我館產是「正義之舉」,外交部回應
外交部網站 2021-12-28
有關中國外交部稱尼加拉瓜沒收我館產是「正義之舉」,外交部回應如下:
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民主國家,與極權中國互不隸屬,中國共產黨政權從來沒有一天統治過台灣,中國外交部妄稱擁有我國財產所有權,乃公然說謊,且明示併吞台灣的意圖。中國極權政府聯合奧德嘉獨裁政權在此時蠻橫非法侵佔我原已售予尼國天主教會財產,猶如蘇斯博士(Dr. Seuss)兒童著作中的鬼靈精(Grinch)偷走聖誕節一樣,至為無恥,貽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