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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為德不卒,不算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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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雲欽     2015.07.23


前總管李登輝昨天在日本的國會議員會館以《台灣的典範轉移》為題發表演講。有二、三百個國會眾議員到場聆聽。

演講題目《台灣的典範轉移》定得不錯。「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一詞是美國哲學家托馬斯·庫恩Thomas Kuhn19221996)在《科學革命的結構》(The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Revolutions1962)一書中的使用的核心概念,指的就是舊的典範(體系、架構)被顛覆,由新的典範取代的大變革或革命。

李登輝的「台灣的典範轉移」講台灣政治發展的兩項議題,一項是台灣的民主化,一項是「台灣主體性」的建立。所謂民主化,容易懂,就是從兩蔣時代的威權轉為民主。這是關於台灣內部的民權問題。什麼叫「台灣主體性」的建立呢?依李登輝的說法,指「將外來政權轉為具有台灣主體性的政權」、「將『中華民國』推向『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新位置」、「朝向擺脫『一個中國』,以及終止『中國法統』的道路邁進」。可見這是關於台灣對外的法律地位的問題。

所謂「台灣主體性」的建立,其實就是「台獨」。李登輝扭扭捏捏地說「台灣的主體性」的建立,不知是他自己自我設限,而是應日本方面的的要求辦理。無論如何,由李登輝把「台獨」說成「台灣主體性」的建立,可見台獨還是一種禁忌,它的污名還沒去除。

李登輝說,為了擺脫「一個中國」,建立「台灣的主體性」,政府於1991年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臨時條款、1998年修憲凍結台灣省,他自己於1999年提出「特殊國與國關係」之論。他完成「台灣的主體性」的建立了嗎?他沒有明講。

我想他如果真正了解什麼是「台灣的主體性」(台獨),應該不敢說台灣的主體性」在他任內已經完成了。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臨時條款和修憲凍結台灣省,不影響台灣對外的法律地位。他的「特殊國與國關係」之論也是個人的意見,就算政策,也沒有落實。

「台灣的主體性」(台獨)要如何落實?簡單地說,就是廢除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架構。台灣是領土包含兩岸的中華民國的一省。本來「中華民國憲法」沒有「台灣省」三字。李登輝執政時,1991年制訂的憲法增修條文時,將「台灣省」三字明訂於第3條。該條文是關於監察委員間接選舉的事項,已經廢止。但2000年修訂的憲法增修條文第 9 條又明訂「台灣省」三字,說台灣省政府的功能、業務與組織的調整,得以法律特別規定。可見憲法是一中架構。憲法的一中架構沒有廢除,台灣就一直處在事實上(de facto)獨立,法理上(de jure)屬於中國的狀態,沒有主體性可言。

李登輝說:「我擔任總管的十二年間,打造出差強人意的民主社會,這是個人畢生的榮耀。」但我認為,在台灣內部的民主化方面,李登輝是被民間的民主運動浪潮拉著走,不是很主動。民主化有所成就,也不全是他的功勞。至於「台灣主體性」的建立(台獨)方面,李登輝更是被動,甚至反動1996年他普選連任,大權在握之後,對「台灣主體性」的建立(台獨)也還是畏首畏尾,三推四阻,不時發表反對台獨言論。憲法的一中架構迄今不動如山。李登輝即使心存善念,也是為德不卒,不算典範。他現在吹噓自己的豐功偉績,我看聽聽就好,不可盡信。

李登輝說:「我現年九十二歲,就算高估一點,我能為台灣做事的時間大概只剩五年。為了打造更成熟的民主社會,我想把餘生獻給台灣。」哇!精神可嘉的老先生!和史明一樣,又一個「永遠的革命者」在從事「革命進行式」嗎?「打造更成熟的民主社會」是要廢除憲法的一中架構嗎?沒說清楚。看看現在的政客,包括李登輝自己,都只顧選舉,絕口不提廢除憲法的一中架構。「台灣主體性」的建立(台獨)可說渺渺茫茫。李登輝說要把餘生獻給台灣,我看也是聽聽就好,不必因此感動流涕。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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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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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2015-07-22  19:43

▲ 李登輝在日本國會的議員會館演講(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攝)

〔駐日特派員張茂森/東京22日報導〕台灣前總統李登輝今天下午3點在日本國會眾議員第一會館大會議廳,對著近300位超黨派國會議員演講指出,在他的時代,台灣成為亞洲轉型民主國家的代表,但是這個台灣第一次民主改革的成果已出現瓶頸,必須立刻進行包括推動憲改在內的第二次民主改革。

卸任總統後第七次訪問日本的李登輝今天以「台灣的典範轉移」為題發表演講,有286位超黨派國會議員和176位議員秘書出席聆聽,此為第一位在國會議員會館演講的台灣政治家。……

在閉門提問時間內,日本議員問李登輝「日本人目前還缺欠什麼東西」,李回答,日本的「武士道精神」放諸四海而皆準,其中最重要的是裡面的「誠實」與「自然」,如果持保持下去,他相信日本「可以領導世界」。

邀請李登輝演講到國會演講的日台年青國會議員聯盟發起,發起人包括日本內閣副首相麻生太郎、文科大省臣下村博文、自民黨總裁補佐官萩生田光一、前外務省副大臣岸信夫等超黨派重量級議員等四十人,台灣團結聯盟秘書長林志嘉立委賴振昌、周倪安等人到場聽講。

前總統李登輝日本國會演講全文

台灣的典範轉移
2015722

文部科學大臣下村博文先生、岸信夫眾議院議員等先進,以及齊聚會場的諸位國會議員、秘書,大家好!我是來自台灣的李登輝。

今天,有機會在國會議員會館發表談話,感到非常榮幸。我想利用這個難得的機會,跟各位談談台灣如何建立主體性的過程,從中國式的「託古改制」到台灣式的「脱古改新」這種典範轉移,以及台灣今後應該推動的「第二次民主改革」和憲改。

一九二三年,我出生在台灣北部的淡水小鎮,接受過完整的日本教育長大成人。從少年時代到高中時代,有機會廣泛接觸各國古今先哲的典籍和言論,這是當時日本教育重視教養的良好遺產,我到現在還是感謝這種教育。

我在京都大學求學,後來只是一介研究農業經濟的學者。但是,緣於意料之外的偶然,蒙受後來擔任總統的蔣經國注意,他希望重振衰敗的台灣農業,我就因此踏入了政治圈。

料想不到的是,一九八八年擔任副總統的時候,由於蔣經國猝逝,結果讓我當了十二年的總統。這個偶然的機遇,我決定全力為台灣打拼,工作上自我勉勵,期待早日確立台灣的主體性,並提升台灣人的尊嚴。

一九四五年,統治台灣的外來政權日本,在第二次大戰中戰敗,被迫放棄台灣,台灣因此被戰勝國盟軍指派蔣介石接收佔領,開啟另一個外來政權「中華民國」的統治。
當時台灣所處的環境是,從強調「天下為公」的「大日本帝國」,突然轉變為標榜「天下為黨」的國民黨「中華民國」,新舊外來政權就在台灣進行交替。

日本統治不過五十年,台灣就進入現代化社會,突然由一個文明還不如台灣的新政權統治,當然會造成政治和社會的嚴重混亂。

突然間,人民對腐敗的國民黨爆發不滿,遭受武力鎮壓的二二八事件,原因就是台灣與中華民國兩種不同「文明的衝突」。

台灣數百年來都是被外來政權所統治。一九九六年,台灣第一次由人民直選總統,正式脫離外來政權的統治。日本人統治的時候,學生在教室講台灣話就會被罰跪,日本人走了,國民黨政權來了,台灣人還是受罰。我深深體會到「生為台灣人的悲哀」。
總言之,過去的外來政權如日本時代,台灣人和日本人相比就有差別待遇,但是頌揚台灣「回歸祖國」的中華民國,雖然把台灣人稱為「同胞」,但台灣人還是存在奴隸般的狀況,台灣人無法努力邁向自己的前程,也不能開創自己的命運。所以,台灣人之間便湧現「台灣人是什麼?」這樣的疑問。

日本統治時代的台灣人,學術上稱為「邊緣人」(marginal man),也就是說,雖然屬於不同的複數集團,卻無法完全歸屬於任一集團,而是處於各集團邊界的人,沒有個人尊嚴。

然後,二二八事件爆發,台灣人開始徹底反省自己是什麼?同時,台灣人應該建立自主政權而非外來政權的主體性。若非如此,台灣人就不能作為有尊嚴、獨立性的人。透過這個過程,就是自覺為「新時代台灣人」的醒悟。

在此意義上,「台灣人」之所以能夠建立穩固的「身分認同」,可說是外來政權統治下的產物,因為外來政權的統治,正是確認自己是「獨立台灣人」這種絕對意識的契機。

戰後統治台灣的國民黨中華民國,也是外來政權,而且,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中國歷史從黃帝以降的夏、商、周到明、清一脈相承的帝國體制。

這個體系被稱為「法統」,是正當繼承政權之意。這個法統之外,就是化外之民、夷狄之邦。五千年歷史的中國就是「一個中國」的歷史。

而且,這些帝國都一樣必須修正託「古」制度這種「託古改制」的思想。

現在的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中國五千年歷史的延伸,在我們看來,中國只是進步與退步的不斷重複的政體。所以,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思‧韋伯以中國為模型提出「亞洲式發展停滯」的理論,並非沒有道理。

孫文建立的「中華民國」,是一個具有理想性的新政體,可惜因政局混亂,理想無法實現,基本上還是延續中國法統的政體。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源頭來自蘇聯共產黨,但是既然在「中國」這一塊土地上建國,還是無法脫離中國文化的影響。

共產革命帶給中國的,不是讓中國擺脫亞洲式的發展停滯,也不是擺脫中國,而是一種中國傳統霸權主義的復活,以及癡心妄想皇帝制度的重現。

中國的五千年歷史,都是在一定空間和時間之中,一個朝代與一個朝代的連結體,就算是新朝代,也只是上一代歷史的延長而已。歷代皇帝大多忙於鞏固權位、開疆拓土和掠奪財富,很少為政治改革而努力,這就是所謂的亞洲價值(Asian Value)。

中國歷史上雖然也有幾次政治改革,可惜都失敗了。就整個帝王統治過程來看,每個朝代無疑都在玩「託古改制」的把戲。所謂的「託古改制」,其實應該說「託古『不』改制」比較貼近事實。

面對這種五千年的封閉帝王政體,魯迅曾有如下看法:「這是被囚禁在幽靈圍牆中,循環演出的戲劇;亦是在古國之中,螺旋前進的無聊表演」。

對於中國人的民族性,魯迅說得更精準,他說:「中國人不只『爭亂不為首謀』、『禍患不為元兇』,而且還是『幸福不為先達』。所以,所有事情都沒有辦法進行改革,沒有人願意扮演先驅者與開創者角色」,我認為魯迅的觀察相當精闢。

如前所述,中國法統的「託古改制」,顯然已經不被近代民主化潮流所接受。本人於是提出「脫古改新」的新思維,作為改革的方向。

「脫古改新」目的在切斷「託古改制」餘毒的亞洲價值,擺脫「一個中國」、「中國法統」約束,開拓台灣成為具有主體性民主國家。

現在就來談談一九八八年本人繼任總統時,台灣國家戰略的背景。

國民黨政權遂行威權統治,當時台灣正是亞洲價值觀的樣本。政權內部包含了保守與革新對立、封閉與開放對立、民主改革與獨裁體制衝突,以及台灣與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實體的矛盾等堆積如山的陳疴。特別是人民要求民主的呼聲正與日俱增。

綜觀這些問題,涵蓋範圍非常廣泛,主要問題在於使用一部不適合台灣現況的《中華民國憲法》。要解決這些問題,只有從修憲做起。

當時本人兼任國民黨主席,國民黨在國民大會佔有絕對多數的席次,換言之,當時的國民黨是一部擁有絕對優勢的政治改革機器。

但是,問題出在國民黨內部的保守勢力。保守勢力緊抱着落伍憲法不放,不肯放棄「法統」地位,不肯順應民主改革的聲音,只想維持政權。而且,國民黨當權派死抱著「反攻大陸」的迂腐野心,妄想有一天拿回中國大陸。

於是我心生一計,制定《國家統一綱領》,設計出「中國實現自由化、民主化、所得分配公平化時,始協商統一」的嚴格規定。

我認為,中國落實自由化、民主化的日子遠在未定之天,如果真的走到這個階段,到時再來談這個議題會比較好。因為制定《國家統一綱領》,過去對我心懷疑忌的國民黨當權派才放心支持我擔任總統。

在一連串民主化過程中,我雖然經歷無數困難,但是終能在全體國人的支持下,以及維持經濟成長、社會安定的過程中,完成不流血的「寧靜革命」。

我常想「建立讓人民安枕無憂的社會」,擔任總統的十二年間,戮力以赴,終於打造出差強人意的民主社會,這是個人畢生的榮耀。

修改中華民國憲法,立法委員(國會議員)全部由台灣人民選出,還有人民直選總統,都陸續獲得實現。

接下來,台灣不但打開民主大門,同時將「中華民國」推向「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新位置。這時候,長期追求具有台灣主體性的政權業已成型。換言之,台灣已經朝向擺脫「一個中國」,以及終止「中國法統」的道路邁進,打破「亞洲價值」的神話。

而且,我們決不同意中國反覆強調「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一部份」這種主張。

為了解決此一歷史問題,消除對立因素,開創和平安定的兩岸關係,本人在一九九一年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廢除臨時條款,停止國共內戰。互相承認對方為政治實體,台灣有效統轄台、澎、金、馬地區,中國有效統治大陸地區。

後來在一九九八年凍結台灣省,其實就是廢省。所謂的台灣省,是把台灣放在虛構與矛盾的位置,意指中華民國統治的廣袤大陸裡,台灣只是其中一個「省」。一旦處於這種狀態,勢將永遠讓國際社會誤解台灣與中國是同一國,本人主張台灣與中國各自存在,所以把台灣省凍結掉。

到了一九九九年,我接受德國之音訪問,進一步闡釋台灣與中國的關係。對於該媒體事先送來的提問,新聞局草擬的答覆是「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一省」,對於這種不易理解的表達方式,我拿出鉛筆修正原稿,明確宣示台灣與中國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清楚劃分台灣與中國的界線。

我認為,為了台灣的長治久安,應該徹底釐清台灣與中國延續半世紀以上的曖昧關係。說個題外話,這個「特殊國與國關係」,是我從某位日本外交官的談話中獲得靈感思考出來的表達方式。

台灣民主改革的完成,與中國關係的釐清,就是從「託古改制」轉移到「脫古改新」的過程,達成否定亞洲價值的目標,建立「新時代台灣人」的新概念;也就是,全面在價值觀上落實價值的轉換。

如果運用自然科學的概念,這種過程就是台灣的典範(架構)轉移。典範這個詞彙在日文中很難表現出來,或許可譯為「某個時代主導事務的思維方式和認知結構」。

例如,直到愛因斯坦提出相對論之前,科學家都是在牛頓力學的架構裏從事研究,宏揚該理論。但是時代進步了,出現牛頓力學這種典範無法解決的例外情況,舊典範主導的現象開始動搖,新典範的愛因斯坦相對論於是取代舊典範,導致根本性的變化。

把典範概念置入台灣社會來看,一九八○年代後期到九○年代,台灣透過長期經濟繁榮、社會分配公平性的發展,打破了「少數統治下的族群對立」的舊典範,取而代之的是,「多元族群共存社會」的新典範。

在政治民主化、權力本土化的變革同時,「大中國」這種虛幻的傳統意識形態遭受質疑,其結果,擁有主體性的「台灣認同」這種新典範就應運而生。

剛剛跟各位談到的是,台灣「脫古改新」這種歷史大業的成功,這是台灣的典範轉移工作。透過這個過程,台灣社會迎向新局面,進入民主社會的時代。但是,當時完成第一次民主改革的成果,近年來已發生很多瀕臨極限的情況。

一九八八年解嚴後,言論變自由了,國民黨的獨裁體制瓦解,二○○○年完成政權和平轉移。透過這種方式,台灣成為邁向民主最成功的範例,經濟上也走向自由化與多元化。這些都是第一次民主改革的成就。

但是,這幾年的民主發展呈現疲態,顯露退縮的徵兆。政黨間產生喪失理性的無謂對立,領導人變成不踏實、沒有責任感的政治人物;司法失去公正性和人民信賴。第一次民主改革的成果已達極限,遭遇無法跨越的障礙了。

民主化以後,二度政黨輪替的經驗,現在已暴露出民主體制的重大缺失。代議制度無法順暢運作,不能完全反映人民的心聲。政府不只追求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更有唯黨利是圖的現象。

而且,中央與地方政府沒有攜手合作,只要不著手新的改革,這種民主體制不但無法解決國家的重大問題,還可能引發更嚴重的問題。

社會上,特別是年輕人要求改革的聲音已經響徹雲霄。所以,台灣有必要推動憲改在內的第二次民主改革。

現行中華民國憲法雖然規定總統由人民直選,但憲法對總統的權力範圍卻沒有明確規範,完全端視總統個人民主素養和自制力的狀態。依照立憲主義「權力分立」和「權力制衡」的基本原理,理應對民選總統的權力設限。

去年三月發起的「太陽花學運」,讓台灣總統權力過度膨脹的問題清楚浮現出來。
當時,在馬英九總統的主導下,台灣與中國簽訂許多經貿協定,政府想用密室協商強渡關山,與中國簽訂「服貿協議」,從而引燃學生怒火,爆發佔領立法院議場這種前所未聞的事件。

學生發起的示威遊行聚集了五十萬人,人民要求改革的聲音跟著大了起來。
另方面,應該推動「緊急權條款」的設計。日本也是一樣,東日本大震災發生已歷四年,為了加強救援速度和物資配送,有人指出未明定政府暫時性集權的「緊急權條款」是日本憲法的缺點,中華民國憲法也有相同問題。發生大規模自然災害的時候,為了避免憲法保障的空白現象,實有必要儘早加以改善。

如同剛剛跟各位所談,我在總統任內推動第一次民主改革,瓦解獨裁體制,樹立民主社會,這點可說已獲得成功。

這些成果,讓台灣成為亞洲民主國家成功轉型的代表,這是我一生的榮耀與驕傲,但是我不會沉醉在這種驕傲裏。現在,第一次民主改革的成果已經遭遇瓶頸,台灣真的有必要進行「第二次民主改革」了。

我現年九十二歲,就算高估一點,我能為台灣做事的時間大概只剩五年。為了打造更成熟的民主社會,我想把餘生獻給台灣。

今後,台灣和日本一樣,都會把自由民主的價值觀視為最高價值,台日攜手為國際社會的發展做出貢獻。懇請日本國會議員諸位先生,繼續對台灣表達關心。

謹以上述談話,結束今天的演講,感謝各位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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