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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好騙難教,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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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雲欽  2016.01.28

2014年「台灣民政府」的台灣皇民向防彈玻璃裡面的天皇搖旗高喊萬歲

昨天跟一些網友聊天,有人提到林志昇的「台灣民政府」很會行銷,會員陣容壯觀,獨派團體望塵莫及。「台灣民政府」油肭肭(iû-leh-leh,油膩膩也)。這讓很多連辦公室的租金都難以應付的獨派團體非常羨慕。

的確。行銷要扛著有威望的大旗,狐假虎威才行。宗教的行銷比較好做,因為佛教有釋迦牟尼的招牌,基督宗教有耶穌基督的招牌,伊斯蘭教有穆罕默德的招牌。「台灣民政府」是行銷政治,他們舉的是日本、美國的招牌。台獨有招牌嗎?台獨先行者廖文毅,後來被招安,不能當招牌。老台獨史明這次選舉前夕跑到要維持中華民國憲政體制現狀的蔡英文的造勢會場「仰望」空心蔡,可說晚節不保,能當招牌嗎?死難的台獨烈士陳智雄鄭南榕有資格當招牌。但很多年輕人不知道陳智雄、鄭南榕是誰。

沒有自己國家的台灣人,沒種台獨建國,又找不到廟拜,可能覺得如能改當日本人或美國人也不錯。因此,很多對「台獨教」失望的獨派改信「台灣民政府教」,誤以為台灣是「日屬美佔」,有一天能回到日本或美國的懷抱。

但有一些可能覺得「台灣民政府」也是鬼扯,又退出或疏遠了。例如曾被林志昇接近的兩個前總管李登輝陳水扁。李登輝曾讓林志昇當李登輝之友會的幹部。陳水扁曾簽署林志昇提供的請求美國接管台灣的文件。有人說名嘴陳文茜曾「搞掉」兩個民進黨主席許信良施明德,很厲害。我說名嘴林志昇則曾「拉到」兩個中華民國前總管,也很厲害。

另外一個退出「台灣民政府」的人是曾在陳水扁政府擔任司法院副院長的維也納大學法學博士城仲模。他在2008831日發表《台灣國際地位》一文,說:「1945年迄今63年間,跡象在在都顯示美軍至今還沒有結束軍事政府對台灣地區的管轄權。台灣一直是美國管轄下的海外未處理完峻的領土」云云【註】,令人噴飯。一個公法學的法學博士、司法院副院長居然一度相信一個江湖術士的謬論,豈不可悲?

我昨天也提到一個退出「台灣民政府」的人,那就是這次立委選舉被蔡丁貴找去擔任自由台灣黨不分區第一名的蕭曉玲。她曾經加入「台灣民政府」,並擔任「台北州」的「州長」,位高權重。她可能也「覺醒」,不再相信台灣是「日屬美佔」吧!否則,她怎麼跑去跟不相信「日屬美佔論」蔡丁貴喊台灣獨立建國?難道是蔡丁貴改為相信「日屬美佔論」,才找她去代表自由台灣黨選立委的嗎?蔡丁貴及蕭曉玲都沒有對此澄清。支持蔡丁貴及自由台灣黨的選民也不聞不問。撿到籃子裡的都是菜。只要反國民黨的人就是獨派,管他腦袋裝什麼。可見台灣的獨派多麼隨便。

我長年講實話,說明台灣處境的危險。我說台灣人1945年迎中國王師,認賊作父,因此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迄今不是國家。中國政府並未強佔台灣,也不是流亡政府。台灣法律上屬中不要緊,只要致力於脫中獨立就好。我講得口焦舌燥,但很多厭惡國民黨的獨派就是不相信。它們寧願吃民進黨政客灌的迷湯——台灣已經成為主權國家,不然我們怎麼能選「總統」?也有人去拜林志昇的「台灣民政府」,相信台灣會回歸日本或美國。

主張「台灣已經成為主權國家,國號叫『中華民國』」的民進黨在這次選舉大獲全勝。可見台灣人好騙難教,不是嗎?堅持「一中各表,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中國」的國民黨、親民黨、新黨也還有很多選票,可見台灣人好騙難教,不是嗎?連那個不分藍綠,只會噴口水,不懂個屁,卻高唱「兩岸一家親」的柯文哲也能高票當選台北市長,可見台灣人好騙難教,不是嗎?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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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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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仲模(作者曾任法務部長、大法官、司法院副院長)
自由時報  2008-8-31

以下,是我堅定的信念,亦是我不變的立場。願神明保佑我眷念的台灣!

一、台灣主權最終歸屬,當屬全體台灣人民。

二、美日太平洋戰後,決定台灣地位歸屬,當屬最高法位階的國際法文件─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生效之「舊金山和平條約」。

三、該「舊金山和平條約」已將一九四三年「開羅宣言」與一九四五年的「波茨坦宣言」的意旨詳予研酌涵攝後簽定而制成。

四、該條約對戰後「台灣法定國際地位」已有完整性的規範。無論中華人民共和國如何叫囂,台灣絕不是其領土之一部分。

五、美日太平洋戰爭期間,美軍單獨軍事攻擊日本的台灣行動,是被列為「征服者」,或為國際法中所稱「主要佔領權國」。

六、蔣介石元帥只是接受麥克阿瑟「一般命令第一號」,而率「中華民國」軍隊暫時代替美軍軍事佔領台灣,只接受戰敗的日軍投降。其他擅自宣稱「光復」、強制變更國籍或其他改變「台灣主權」行為都是涉及「戰爭罪」,台灣人將來必須追究責任。

七、「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消滅,即喪失代表「中國」合法法人地位;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曾參與對日作戰。所以,歷史明載,兩者均無適法資格參與舊金山和平條約的簽署。「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國際間不折不扣的「流亡政府」。

八、「中華民國」憲法沒有包含台灣領土在內;從國際法上的規約秩序以觀,當然,台灣領土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毫無牽扯。

九、美國的「一中政策」、「三個公報」、「台灣關係法」,就國際情勢及時代背景而論,應係美國經斟酌的「外交政策」,台灣人無須反對。

十、一九四五年迄今六十三年間,諸種客觀情勢、現實發展,美國對台灣的任何階段性重大措施與宣示,其跡象在在都顯示美軍至今還沒有結束「軍事政府USMG」對台灣地區的管轄權。因此,台灣仍非主權國家可比,也就沒有進入聯合國問題;但是,台灣人可以經由正確方略的抉擇「建立自己的國家」。

基於上述理由,我堅信台灣一直是美國管轄下的海外未處理完峻的領土;台灣人仍應積極奮起,在民主自決原則下,與美國等國際關係國經由和平措商協定,推動達成建國的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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