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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獨立和台灣獨立不能相提並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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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陳茂雄《被統治族群的症候群》一文

傅雲欽(律師 / 建國廣場負責人)  2014.09.21


於蘇格蘭的獨立公投,陳茂雄教授昨天發表了《被統治族群的症候群》一文,說:「蘇格蘭的獨立公投,使大家聯想到台灣的獨立問題,只是兩者的差距太遠,不能相提並論。」文中並寫了一些兩者不能相提並論的地方。我認為其中有很大的錯誤,茲說明如下。

陳茂雄說:「目前台灣並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下要求獨立,沒有以公投來脫離北京政權的問題。」他前天另在《台灣並沒有獨立公投的問題》一文中也有類似的說法,他說:「台灣的現狀並沒有受到任何國家的統治,哪來〝獨立公投〞的議題?

台灣現在怎麼沒有受到任何國家的統治呢?中華民國啊!中華民國是一中架構,領土包括兩岸,不等於台灣。台灣受到中華民國的統治,不是嗎?

其次,所謂「台灣並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下」,似有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當作兩個國家的意思。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一中架構,領土包括兩岸,不只有對岸而已。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不同的國號全稱,都指同一個國家——中國。因此,台灣也可以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下。

又國家與政府不同。台灣在中國這個國家統治之下,但在中國的哪一個政府統治之下,這是另一個問題。眾所周知,統治台灣的政府是中國的台北政府(或稱中華民國政府),不是中國的北京政府(或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政府)。

再者,所謂「以公投來脫離北京政權」等語,大有問題。政府統治和國家主權不能混為一談。公投解決的是脫離母國國家主權的問題,不是擺脫母國政府統治的問題。擺脫母國政府的統治需靠實力解決,無法用公投(除非母國事先同意,如這次蘇格蘭公投)。

台灣獨立不只是要事實上擺脫中國政府的統治勢力,還要法律上從中國的主權分離。目前台灣不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即北京政府)的統治下,但還是屬於中國的領土主權範圍內。台灣已經事實上獨立,沒有脫離北京政權統治的問題,但有法理上脫離中國主權的問題。至於用什麼方法脫離,公投或其他,那是自決權行使方法的問題。

陳茂雄又說:「絕對台獨是要將中華民國的國號改為台灣國,而不是脫離中華民國以建立另一個國家。相對台獨則認同中華民國,但其版圖只包含台澎金馬。

台獨是台灣從母國脫離建國,只有「取國號」的問題,絕不是「改國號」的問題。如果認為台灣已獨立建國,想要改國號,這不是台獨。

又中華民國也是中國,領土含兩岸。改中華民國國號為台灣國,如不改領土,那「台灣國」的領土包含兩岸,這是台獨嗎?

不改中華民國國號為台灣國,中華民國領土本來就含兩岸。這當然不是台獨。陳茂雄說不改國號的中華民國版圖只包含台澎金馬,不合憲法,沒有根據。

因此,陳茂雄的「絕對台獨」、「相對台獨」都不是台獨。台獨是:在事實上(de facto)獨立的情況下,廢除憲法的一中架構,進一步達到法理上(de jure)獨立。換言之,憲法的一中架構不廢除,其他有的沒有的作為,如「改國號」,都不是台獨。

陳茂雄又說:「目前的國號和憲法,它與中國扯不清,但這些困擾都不是舉辦獨立公投所能解決。」(在《台灣並沒有獨立公投的問題》一文。)如前所述,台灣尚未獨立就是因為憲法是一中架構(包含中華民國的國號)。如果台灣獨立用公投的方法,公投當然能解決憲法的一中架構問題,怎麼不能解決呢?又即使站在陳茂雄所主張的台灣已獨立的立場,「改國號」及「修改或重新制訂憲法」也是要經過公投啊!這種涉及「改國號」等變更憲法一中架構的公投,其實就是獨立公投。

陳茂雄又說:「台獨,無論是絕對台獨或是相對台獨,其共同的目標就是對抗中國的併吞。

不對。很多人主張維持現狀,也就是維持台灣目前這種事實上獨立,法理上屬中的不統不獨、半統半獨、可統可獨的現狀。這種維持現狀也是對抗中國的併吞的一種,但不是台獨。

台獨不是要維持現狀,反對併吞而已。台獨是要改變現狀,達到法律上脫離中國的目的。

陳茂雄又說:「正名制憲要依法定程序來完成,也就是以公投來執行直接民權。但依台灣的鳥籠公投法,公投通過是不可能的事。

正名制憲如果要廢除憲法的一中架構,這是台獨,而台獨是超越憲法的革命行為。如正名制憲要經過公投,這時的公投也是超越憲法的公投(革命公投),不必依憲法下的現行公投法來做。

陳茂雄又說:「台灣人現在雖然已經當家作主,還是沒有擺脫被統族群的症候群,忘了自己是國家的主人。

台灣人現在已經當家作主了嗎?陳茂雄認為台灣已經獨立建國,才持肯定的看法。但是,台灣處於一中架構的憲法之下,台灣法理上屬於中國的一部分,台灣人就是中國人,台灣怎麼算是獨立建國?台灣人怎麼算當家作主了呢?同樣的,陳茂雄說台灣人忘了自己是國家的主人,也是基於認定台灣已經獨立建國,才會這樣說。但台灣還沒獨立建國,怎麼有忘了自己是國家的主人的問題呢?

台灣人目前不算當家作主,與其說是受一中憲法的束縛,不如說是習慣於一中憲法,不想或不敢加以改變。陳茂雄的文章中有一段可支持這個論點。陳茂雄說:「蘇格蘭獨立公投的投票率為84.59%,上一次魁北克獨立公投的投票率高達93.52%,蒙古的獨立公投更達98.4%,事實上扣除外出旅行、重病的公民後,其投票率乃百分之百。這是令人感到納悶的地方,正常民主國家,對於重大議案的公投,其投票率都相當高,無論贊成或反對,公民都會踴躍出席投票,在台灣卻連五成都通不過。2007年陳水扁政府辦的「入聯公投」在國際壓力下,民眾趨於保守,投票率不足五成而沒通過。如當時舉辦的是「台獨公投」,那麼國際反對壓力鐵定更大,投票率可能更低。從台灣就重大公共議題的公投的投票率低,可見台灣民眾安於現狀,不想或不敢改變現狀。

因此,陳茂雄上面這段關於當家作主的話,不但與憲法不合,也與民意不符。它似乎應該改為:「台灣人現在還不想或不敢廢除憲法的一中架構,可見還想繼續臣服於中國,不想或不敢當家作主,不想或不敢擺脫被統族群的症候群,不想或不敢獨立建國,當國家的主人。」

台灣的處境和蘇格蘭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相同的地方。蘇格蘭還在英國政府的統治之下,台灣則事實上獨立,不受北京政府的統治。這是不同的地方。蘇格蘭的領土主權屬於英國。台灣的屬於中國。這是相同的地方。

獨立公投本來只能解決「法理上獨立」的問題,不能解決「事實上獨立」的問題。「事實上獨立」的問題本來只能靠實力解決,也就是用武力把母國的勢力趕出去,沒辦法用公投(選票擋不住子彈)。但蘇格蘭的獨立公投因獲得母國英國的許諾,故只要通過,英國政府會依約撤出蘇格蘭。因此,蘇格蘭的獨立公投連「事實上獨立」的問題一併解決。

台灣在「事實上獨立」的基礎上,要進一步走向「法理上獨立」,只要是能廢除憲法的一中架構的方法都可採行,不一定要用公投的方法。我主張用「執政革命,宣佈獨立」的方法,但不妨於事後辦追認性的公投。當然,仿效蘇格蘭的模式,台灣先取得北京政府的許諾後辦公投,或不經北京政府的許諾,逕自辦公投,也可以。問題是,取得北京政府的許諾難如登天,不經北京政府的許諾逕自辦公投,也有投票率低的問題。

蘇格蘭的獨立公投值得台灣參考。但陳茂雄看到蘇格蘭的公投,他的感想竟然不是見賢思齊,「有為者亦若是」,而是「台灣已經獨立,不必這樣的公投。台灣如要公投,只是處理改國號(一般用「正名」一詞)等修憲的議題」,這是自我感覺良好,令人浩嘆

● 相關拙作

──評陳茂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一文
──評陳茂雄《選舉販子與政策賄選》一文
──評陳茂雄《不要期待台獨強人》一文
台獨與「反中」  2010.07.16
──評陳茂雄《反共不反中的新思維》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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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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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雄
南方快報  2014.09.20

引起全球關注的蘇格蘭公投終於落幕,結果是反獨立派以55.3%勝過獨立派的44.7%,蘇格蘭多數人不支持獨立。獨立公投之後,事情並沒有完結,蘇格蘭當地發生「獨立」與「反獨立」民眾的衝突,甚至於出現鬥毆。。

英國女王因而於二十日發出聲明,呼籲國民應該團結起來,她深信,當國民理解對方感受後,彼此情緒會慢慢緩和下來。而獨派領袖薩蒙德也承認落敗,並宣布辭去蘇格蘭政府首席部長及蘇格蘭國家黨主席的職位。

美國國務院前官員、現任智庫主任薛瑞福(Randy Schriver)則表示,舉世矚目的蘇格蘭公投對北京當局有許多可資借鏡之處,倫敦將獨立的利弊明確並陳,無論公投最終結果如何,都尊重蘇格蘭人民的決定,並不用飛彈威脅他們。

而台灣獨派人士該關心的不是蘇格蘭的獨立公投是否過關,而是他們的投票率達84.59%,台灣能嗎?事實上,魁北克及蒙古的獨立公投其投票率更高,他們能,為何台灣不能?

蘇格蘭的獨立公投,使大家聯想到台灣的獨立問題,只是兩者的差距太遠,不能相提並論。

蘇格蘭是在英國的統治下,獨派人士要求脫離英國,建立自已的國家。目前台灣並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統治下要求獨立,沒有以公投來脫離北京政權的問題。倒是有機會以公投來處理「國號」及「憲法」的糾葛。

台獨勢力目前分成兩大系統:「絕對台獨」是要將「中華民國」的國號改為「台灣國」,而不是脫離「中華民國」以建立另一個國家。「相對台獨」則認同「中華民國」,但其版圖只包含台澎金馬。

無論是「絕對台獨」或是「相對台獨」,其共同的目標就是對抗中國的併吞。

台灣雖然沒有獨立公投的問題,但還是要面對「正名制憲」的糾葛,並不是獨派人士說要「正名制憲」就能「正名制憲」,而是要依法定程序來完成,也就是以「公投」來執行直接民權。

可是,台灣的《公投法》被稱之為「鳥籠公投法」,除了第二條的規定,在憲法及法律層次上,公投只能「複決」,不能「創制」,第十條的審議委員會則扮演政黨的打手。

最嚴重的就是第三十條的公投門檻,「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依據以前公投的經驗,要公民的二分之一出席投票是不可能的事,也就是投票率不可能超過五成。第七次(最後一次)修憲的公民複決,經國、民兩黨積極催票,投票率也只是兩成多而已。

依目前的門檻,任何議案的公投都不可能過關,綠營因而極力主張降低公投門檻。只是正常民主國家的公投,分成一般公投及重要議案公投,前者門檻較低,甚至於採取相對多數,不設門檻。然而,後者則設高門檻,以免由少數人決定重大議案。

憲法及國家定位當然屬重大議案,多採取高門檻,他們並沒有窒礙難行的問題。蘇格蘭獨立公投的投票率為84.59%,上一次魁北克獨立公投的投票率高達93.52%,蒙古的獨立公投更達98.4%,事實上扣除外出旅行、重病的公民後,其投票率乃百分之百。

這是令人感到納悶的地方,正常民主國家,對於重大議案的公投,其投票率都相當高,無論贊成或反對,公民都會踴躍出席投票,在台灣卻連五成都通不過。

所以會如此,是因為台灣人長期受外來政權統治,現在雖然已經當家作主,還是沒有擺脫「被統族群的症候群」。被統治者與統治者是對立的,國家社會的重大政策是統治者的事,被統治者不會關心。今日的台灣人忘了自己是國家的主人,沒有拋棄被統治者的陰影。

陳茂雄
台灣安全促進會新聞台  2014-09-19  19:29:45

……針對蘇格蘭獨立公投,台灣獨派人士在興奮什麼?蘇格蘭要脫離大不列顛與北愛爾蘭聯合王國的統治,因而舉辦公投,台灣是要脫離那一個國家的統治?台灣與蘇格蘭、魁北克完全不同,台灣的現狀並沒有受到任何國家的統治,哪來「獨立公投」的議題?目前統治台灣的是由台灣全體人民投票所產生的政府,在台灣推動「獨立公投」只是庸人自擾。台灣的處境與蘇格蘭、魁北克完全不同,到蘇格蘭取經並沒有意義。

讓台灣感到困擾的是北京政權的併吞以及目前的國號和憲法,它與中國扯不清,但這些困擾都不是舉辦「獨立公投」所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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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時報  2014-09-19  17:00

[圖片]
蘇格蘭獨立公投今天宣告失敗,被英國領導300多年後,蘇格蘭人再次掌握自由選擇未來的權利,最後決定繼續與英國並肩而行。(法新社)

〔本報訊〕蘇格蘭獨立公投正式落幕,由反獨派獲得勝利,英國與蘇格蘭將繼續維持聯邦關係。蘇格蘭首席大臣薩蒙德(Alex Salmond給予蘇格蘭選民自己決定未來的機會,而人民的選擇是放棄獨立,至於獨立失敗的原因,輿論歸因於人民對未來不確定性的恐慌。

蘇格蘭與英國的300年糾葛

蘇格蘭最初是一個獨立的王國,曾受到包括英格蘭在內的多次入侵,1603年,英格蘭女王伊利沙伯一世逝世,指定繼承人為蘇格蘭國王詹姆士六世,使得英、蘇共擁一王,但在政治和經濟方面,雙方仍各自獨立。

1698年,蘇格蘭執行一項移民巴拿馬計畫,規劃建立殖民地,但計畫以失敗告終,使得蘇格蘭遭到重創,英格蘭掌握機會,在1705年以經濟制裁手段,脅迫蘇格蘭商討合併事宜,雖制裁並未執行,卻使蘇格蘭對英格蘭產生寄望,1707年,雙方經過談判後,蘇格蘭議會為了15條經濟條款,同意與英格蘭簽訂聯合條約,同年,蘇格蘭國會解散,且過程完全民主,300多年來,有多達12位英國首相擁有蘇格蘭血統或在當地出生,但此次合約的簽訂,被後世認為,是議會「賣了蘇格蘭」。

英格蘭與蘇格蘭從此展開共同事業,期間蘇格蘭曾發動反判,企圖率兵攻入英格蘭,卻在未能凝聚民意支持上失敗,1801年,蘇格蘭正式成為大不列顛暨愛爾蘭聯合王國的一員,直到1997年,蘇格蘭終於成立蘇格蘭議會,1998年,英國國會通過蘇格蘭法案,下放更多自治權給蘇格蘭,但是由工黨執政。

薩蒙德重燃自由夢

儘管屈居英格蘭之下,但蘇格蘭人對自由的渴望、民族的認同從未消失,20世紀期間,有多部電影、書籍都是描寫蘇格蘭人忍受不了英格蘭暴政,因而起身反抗,但對未來的迷惘和文化歸屬的失落,使得蘇格蘭人只敢說,不敢真的付諸實行。

2007年起,薩蒙德以強人之姿崛起,率領蘇格蘭少數派政府在議會選舉中獲得壓倒性勝利,使民族黨領政,薩蒙德也獲得地區最高領導者的地位,成為真正喚起蘇格蘭人獨立夢的關鍵。

20102月,蘇格蘭草擬公投議案,由英國政府賦予蘇格蘭議會舉行獨立公投的一切所需權力,該法令獲得英國國會通過,201210月,薩蒙德與領導英國保守黨的英國首相卡麥隆達成協議201311月,公投草案同樣在蘇格蘭議會通過,使得擁有民主程序的獨立運動正式展開。

歷時307年,蘇格蘭重新握有選擇權,同樣是民主程序,只是這回決定者從議員變成全體16歲以上國民。

蘇格蘭為什麼要獨立

蘇格蘭人有著與英國人截然不同的傳統姓氏,對許多人而言,這是驕傲,更重要的是,獨立,關於人民的尊嚴,儘管經濟影響重大,但能自行選擇身分,才是最令人嚮往的。英國在財稅徵收上,是集權的代表,高達94%的稅收都由英國中央政府收取且管控,蘇格蘭擁有獨立議會,卻無法享有正式資源,這非常不公平。

蘇格蘭如何能獨立

啟動獨立公投程序後,薩蒙德接受媒體訪問說,表示蘇格蘭獨立,不是為了獲得更多政治權力,而是讓蘇格蘭有機會替自己的未來做決定。

蘇格蘭人口只有約530萬,且在現代化社會下生育率低迷,經濟方面,蘇格蘭只佔全國約9%的經濟總量,依靠中央政府的財政支援運作,何況,假使真的獨立,貨幣怎麼辦?經濟基礎在哪?不想脫離歐盟怎麼辦?蘇格蘭的獨立條件在哪?

薩蒙德回應,蘇格蘭擁有豐富的油氣資源,在自由貿易、教育、醫療等體制完善下,蘇格蘭不可能和世界脫節。另外,蘇格蘭人相當反戰,薩蒙德承諾,一旦獨立,就會消除所有核武器。

蘇格蘭獨立真正從想法變成實際行動,只是最近幾年的事,人們的話題開始積極圍繞在獨立上,贊成獨立的人家,會將「Yes」旗幟掛上窗口,儘管在民調上,反對獨立的比例從未落後,但支持獨立的聲勢日益壯大,民調上一度打成將近五五波,連英國首相卡麥隆都擔憂不已,在演說上落淚懇求蘇格蘭人留下。

獨立為何失敗

媒體的預測上,一直都不看好獨立能夠成功,反對獨立方認為,一旦獨立,對經濟和生活上的紛擾,蘇格蘭需要非常長的時間才能重中站起來,這段時間將非常煎熬,何況還有失敗的風險。

糟糕的是,隨著公投接近,暴力和謾罵不斷發生,儘管獨立是一項公平運動,相較令人搖頭的政黨紛擾,更容易讓人充滿熱情,但在意見衝突下,對立總是無法避免,脅迫、利誘等骯髒手段的出現,使得獨立運動蒙上陰影。

人們心中自有一套自由理念,這次的公投,全蘇格蘭參與率高達86%,人們正面回應對於未來的選擇,最後以贊成獨立票44.70%、反對獨立票55.30%的比列,宣告蘇格蘭將繼續與英國並肩而行。

公投結束後,推特上熱烈討論,輿論認為,在英國中央承諾下放更多權利,以及薩蒙德的理念不斷被抨擊不夠完善、缺乏遠見下,相較冒險,人們更傾向於選擇安逸,事件告一段落,但不一定代表蘇格蘭的獨立運動已經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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