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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的叛亂團體,卻是台灣的合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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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雲欽 2019.05.31

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在對中國叛亂中
▲(圖:ETtoday 新聞雲)

獨派學者許慶雄教授說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叛亂團體。「叛亂」一詞,含有貶義,是大逆不道的重罪。許多台灣人不能接受這種說法。一中各表的泛藍陣營,當然不能接受,連泛綠陣營如自由時報之流,也不能接受。聽說自由時報因此不再請許教授寫政論文章。

泛綠陣營不能接受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叛亂團體,理由不外兩個。第一,他們認為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已經本土化,已經和台灣融為一體。「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台灣已經以「中華民國」之名獨立建國。「中華民國」政權就地合法了,怎麼還是「叛亂團體」呢?

其實,這是孬種自欺欺人的說法。1949年之後,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貌似獨立的國家。但那是中國內戰,造成兩岸分區而治的結果。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內部已經民主化,但中國的內戰狀態還在延續。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還是兩岸一中的架構。大中國的帽子還是罩在台灣的頭上,還沒拿掉。這個體制怎麼算是本土化了,已經和台灣融為一體了呢?!「中華民國」體制的領土還有「大陸地區」,怎麼能說「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呢?!台灣從未宣布獨立,廢止一中架構,怎麼能說台灣已經以「中華民國」之名獨立建國,「中華民國」體制就地合法了呢?!

第二個反對叛亂團體說法的理由是,即使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還是兩岸一中的架構,還繼續與北京政權對抗中,站在台灣這邊的立場,也不能自我否定,自認不義啊!我們應該像過去的兩或現在的馬英九一樣,主張我們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我漢他賊,怎麼能自認為賊呢?至少,我們應該說我們是「反抗團體」、「抗暴團體」,怎麼自稱「叛亂團體」呢?

這個說法不無道理。但這是中國內戰,逐鹿中原,漢賊不兩立的立場,不是台灣獨立建國的立場。站在台灣獨立建國的立場,台灣維持一中架構的「中華民國」體制,就是在繼續叛亂之中。從國際社會的立場看,也是這樣。國際上除了幾個與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有邦交的國家之外,已公認北京政府才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換言之,依國際法,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就是叛亂團體。這是客觀的事實。

「叛亂團體」(insurgents)一詞是國際法學的用語。這是站在合法的中央政府的觀點說的。如果站在反抗陣營的觀點,應該說「反抗團體」或「抗暴團體」。但「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成敗未定,還是寇。國際法學者論及尚未分出勝敗的反抗團體,通常都站在原來的中央政府的觀點,說他們是「叛亂團體」。

許慶雄說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叛亂團體,當然不是站在中國內戰中選邊站的立場,而是站在台灣獨立的立場以及國際社會的立場。「叛亂團體」一詞刺耳,但那是國際法學者的通常說法。這樣說也可以警醒自欺欺人的台灣人民,讓他們了解自己在國際法學者或國際社會的眼中的真正地位是什麼。

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要與北京政權爭中國的正統,當然會碰壁,成為「叛亂團體」。如果台灣追求台灣獨立呢?如果台灣的獨派取得台灣的政權,宣布獨立,建立台灣國,北京必定大怒,台海戰雲密布(不一定戰爭)。國際一時觀望,遲疑不承認台灣國。此時的台灣國政權,對國際社會而言,也是「叛亂團體」。但從台獨的立場而言,台獨是基於國際法上的人民自決權,合法且正當。台灣國政權對於台灣國民而言,就不是「叛亂團體」,而是合法政權了。

請注意,所謂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叛亂團體,是對外而言,指台灣對中國叛亂,沒有得到中國北京政府和對岸人民的同意。但在台灣內部而言,「中華民國」政權是台灣人民票選出來的,將過民主洗禮的。人民的意思最大,人民的意思就是法律。這是民主的精義。從民主的立場,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既然是民選的,因此對內是合法的。

很多獨派人士否定「中華民國」體制,甚至連「中華民國」政權的合法性也加以否定,說這個政權到現在還是「流亡政府」、「非法政權」什麼的。我們反問說「中華民國」政權是民選的,怎麼不合法?!他們就說,台灣的民主是假民主,不算數。但是,每遇到選舉,他們又跟著民進黨政客在搖旗吶喊「凍蒜!凍蒜!」。他們的思路混亂。反正他們不喜歡的人執政,例如2008年馬英九執政,「中華民國」政權就是「流亡政府」、「非法政權」。2016年他們擁護的蔡英文執政,「流亡政府」、「非法政權」的雜音就少了。不過,蔡英文執政三年多來,越來越像馬英九。這些人對蔡英文越來越反感。從而,目前「流亡政府」、「非法政權」的雜音又多起來了。

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有民意基礎,是合法政權。但民主不一定公義,合法不一定正當。「中華民國」體制危害台灣時,也可加以廢止,改造成新的體制。

總之,台灣的「中華民國」政權的合法性分為對外、對內兩個層面。在對外的層面,又分為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立場、追求台獨建國的立場和國際社會的立場。在維持「中華民國」體制的立場,這個政權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追求台獨建國的立場和國際社會的立場,這個政權則是「叛亂團體」。至於在對內的層面,這個政權有民意基礎,是合法政權。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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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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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慶雄
民報  2017-11-30  13:20

中華民國政權敗退到台灣,並不是成為與中國分裂的一個國家,它只是一個敗逃的「中國前政府」,目前台灣還是中國舊政府統治的叛亂地區

很明顯兩岸的外交戰,仍然是停留在中國這一個國家內部,「合法、非法」政府之爭的「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模式」。依據目前《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外交政策,還是明確主張漢賊不兩立,主張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政府。如果,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不能反攻大陸,不能取代北京政府掌握中國大陸的統治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體制,就變成是中國的叛亂地區。目前國際社會與聯合國,也都如此認定!

台灣人安於現狀接受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就代表台灣人自願繼續在台灣叛亂,暫時不接受合法的北京政府統治,偏安台灣,當不得已時只好投降。一方面,這樣的兩岸關係下,台灣人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觀光旅遊,就是自願成為中國的台灣同胞,就是中國人的身分,一般民眾不了解,會以為沒問題,但出事誰負責?

中國《刑法》第105條第1款為「顛覆國家政權罪」,凡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者,首要份子或罪行重大者最重可判無期徒刑,參與者也可以被判刑;該條第2款則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針對造謠、誹謗者或採行其他方式者,依罪行輕重判5年以上徒刑,或拘役、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等。

遭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中華民國公民李明哲,經中國中級人民法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這事件清楚說明,台灣人到中國就是中國公民,成為叛亂分子的風險,越來越高了。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教授費能文指出,該條款在量刑上存有很大的「任意性」,使中國政府得以隨意將中國人民,視為叛亂份子、危險人物或持不同政見的異議分子,其中當然包括拿台胞證去中國的台灣人。很多外國的專家學者都指出,正在或者期待日後在中國工作的台灣民眾應該覺醒了。

中國近年積極對台統戰,以「國民待遇」祭出多項優惠台胞的措施,拉攏台灣年輕學子,赴中就學、就業與創業。但台灣年輕人當謹慎三思,中國政府在「維穩」下,已經全面網路監控,新的卡式台胞證可控制個資毫無疑問,台灣民眾前往中國必定遭隱形監控,成為下個「李明哲」誰都有可能。北京所宣稱的「兩岸一家親」、「國民待遇」,其實不過是口蜜腹劍、包藏禍心的策略。

實際上,台灣並未獨立成為國家,中華民國只是中國叛亂體制,台商與上市公司對中國投資就相當危險,拿台胞證去中國投資、交流當然沒有保障。

「維持現狀」自認為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但實際上國家叫中國、中華民國,如果我們不是中國人,那是什麼人?我們想說的是,目前中華民國體制下,做中華民國國民,只是中國叛亂地區的次等國民,又拿台胞證去中國自願接受中國人身分,便是作繭自縛,隨時可能成為叛亂分子

台灣人民應該覺醒,儘速廢棄《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外交政策,不要再主張「漢賊不兩立」或「兩岸一家親」,脫離中國建立自己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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