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傅雲欽 2019.10.05
(圖:中央社<facebook.com/wordsyoyeah)
中國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宣布訂定「禁止蒙面規例」。此舉引發港人上街抗議,昨晚更有示威者在各大商場中庭集會,現場齊聲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該宣言聲稱林鄭月娥為首的香港特區政府失去其合法性,他們宣告成立香港臨時政府,取代林鄭政府。
有些半桶水的台灣獨派聽到此消息,又開始起鬨了,網路上瘋傳:「香港宣布獨立了!台灣人加油,趕快建國!」
這讓我想起兩則國際事件。第一則是2017年10月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亞省通過獨立公投,並宣布獨立。那時一些台灣獨派也興奮得高喊:「加泰隆尼亞宣布獨立(或獨立)了!台灣人加油,趕快建國!」結果呢?加泰隆尼亞獨立了嗎?沒有啊!第二則是今年1月委內瑞拉反對派領袖及國會主席瓜伊多,不滿執政的馬杜洛政府,宣布另立臨時政府,並自稱是臨時總統。這個臨時政府立即獲得美國總統川普承認。當時,全世界的輿論都認為舊的馬杜洛政府必定完蛋,盛讚瓜伊多年輕有為,不得了。結果呢?馬杜洛政府並沒完蛋,現在還在執政中。
站在台獨的立場,或者站在自由人對抗中共暴政的立場,我們台灣人樂見香港的民主政府取代林鄭政府,甚至樂見香港獨立。不過,奉勸台灣獨派要了解「建政」是什麼,「建國」是什麼,香港的實際狀況如何。不要不了解狀況,就瞎起鬨!
首先談「建政」和「建國」的區別。「建政」是一個國家內部的政府改動,產生了新政府。這有兩種情形。一是舊政府完全消滅,被新政府取代,例如中國1912年時,國民政府取代滿清政府。一是舊政府殘存一隅,與新政府分區而治。例如中國1949年時,共產黨政府建立,但原來的國民黨政府殘存在台灣。
「建政」是一國內部勢力搶奪中央政權的結果,不影響該國對外的國格的同一性,世界上的國家的數目也不會增加(一國之內爭鬥不已,但對外還是一國)。
「建國」則不同。「建國」是一國之內有一股勢力想要脫離中央政權的統治,另外成立新政府,並進一步成立一個新國家。這會影響該國對外的國格的同一性,國家的數目會增加,由原來一個變成兩個。例如科索沃2008年的建國是從母國塞爾維亞分離獨立出來,讓世界上增加了一個國家。加泰隆尼亞的情形也是建國,但沒成功。
昨天一群香港人宣布「香港臨時政府宣言」,只表示另立新的特區政府,並未表示要把香港從中國分離,建立新國家。因此,不算獨立建國的宣言。
再說,獨立建國不是只有獨立建國的宣言就算獨立建國成功。獨立建國有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兩方面。獨立建國的宣言只是主觀要件。但只有主觀要件還不夠,還要有客觀要件。所謂客觀要件就是蒙特維多公約第一條所定的人民、土地、政府及外交能力(獨立狀態)四項。客觀要件是先決要件。要先有客觀要件,主觀要件的提出(宣布獨立)才有法律效果。不具備客觀條件,即使主觀上想要獨立建國,也是喊爽而已,不能成為國家。加泰隆尼亞的建國具備主觀要件,但欠缺客觀要件,故尚未成功。巴勒斯坦的建國也是。台灣的建國則反是。台灣建國具備客觀要件,但欠缺主觀要件,故也尚未成功。
相要香港獨立的人具備獨立建國的客觀要件了嗎?也就是他們建立新政府,並把母國中國的勢力(林鄭政府)趕出香港,並有效統治香港,達到獨立的狀態了嗎?連影子都沒有看到啊!香港目前仍由母國中國的勢力(林鄭政府)有效統治中。
綜上,香港的獨派並未宣布獨立,更沒有所謂「香港已經獨立」這回事。
最後要說明的是,昨天宣告成立「香港臨時政府」的那些人沒說要獨立建國,但他們是不是已經另立了臨時政府,並取代了林鄭政府?或者,跟林鄭政府分庭抗禮?
昨天宣告成立的「香港臨時政府」不但沒有取代了林鄭政府,連是否形成一個跟林鄭政府分庭抗禮的政治實體都有問題。政府的成立除了主觀上要宣告,客觀上也要實際對一片土地上的一群人實施有效統治。所謂有效統治,包括維持治安、能作出徵稅、徵兵等行政處分,並能強制執行。新的政府如不能對一片土地上的一群人實施有效統治,能算是政府嗎?不算。那只是一個政治社團而已。政治社團號稱「政府」是誇大其辭。老台獨廖文毅以前在日本成立的「台灣臨時政府」只是政治社團,不是真正的「政府」。還有,對開羅宣言執迷不悟的沈建德最近幾年在台灣成立的「台灣臨時政府」也是如此。那個林志昇成立的「台灣民政府」更是等而下之。他封官授爵一堆,發布政令一串,但都自摸自爽而已,毫無統治的實效。這個空殼子「政府」詐財數億,連政治社團都不是,純屬是詐騙集團。
結論,昨天宣告成立的「香港臨時政府」不是「政府」,充其量只是政治社團。
● 相關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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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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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更新:2019/10/05 08:25
(中央社台北5日電)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4日宣布訂定「禁止蒙面規例」引發港人上街抗議,昨晚更有示威者在各大商場中庭集會,現場齊聲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並高喊「香港人,反抗!」
這份「香港臨時政府宣言」是由香港網友在連登討論區發起,昨晚在馬鞍山的新港城中庭、荃灣的荃新天地外等地,均有數百名反送中示威者齊聚同聲「宣言」,並高呼口號,目的是藉此否定港府的合法性。
「宣言」全文近900字,前3段強調「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不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香港臨時政府」。
此外,「人人生而平等,上天賦予全人類某此不可剝奪之權,包含生命權,自由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之權」;政府一切之權力,乃源於人所賦予之權。政府如破壞以上原則,則人民有絕對之權力推翻及建立。
「宣言」指出,如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共產黨所控制,對香港人民的訴求視若無睹,不斷剝削人民之權利,不立利民之法,反而進一步剝奪人民之自由。
「宣言」表示,港府繞過立法會制定「反蒙面法」,企圖繼續壓制人民集會之權;我等認為香港特區政府已然失去人民之認可及授權,故今日我等宣布香港特區政府失去其合法性,行政長官,各司、局長立即失去其職位所賦予之權。
「宣言」最後還以「香港臨時政府」名義宣布7項訴求:
1.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歸入香港臨時政府管理。
2.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各司長、各局長及副局長,各部門首長及副首長馬上離任及懸空職位,直至香港臨時政府委任。
3.各部門馬上停止自2018年起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頒布之新政策,各級人員保留其職位,並維持各部門必要之日常運作,直至另行通知。
4.香港臨時政府任期為5年或直至以全民提名及普選政府之體制及政府首長(以較短日期為準)。香港臨時政府必需在成立起計一年內籌備選舉,並於3年內完成選舉。
5.香港臨時政府首長及各部門之臨時委任官員,在其任期結束後,終身不可擔任香港政府及公營機構之任何官職及受薪之決策人員。
6.「香港法律」各條文暫予以保留,直至香港臨時政府頒布新法律。
7.解散香港立法會,並於3個月內進行選舉臨時立法會,一年內重新選舉立法會。臨時立法會議員席位為70席。其中香港島、九龍西選區12席,九龍東10席,新界西、新界東選區18席。
自由時報 2019-10-05 09:22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香港特首林鄭月娥4日宣布,引用《緊急法》所給予之權限訂定《禁止蒙面規例》,引爆民怨。對此,有香港網友在連登討論區發起《香港臨時政府宣言》;昨晚間,上千名香港人聚集在馬鞍山的「新港城中心」以及荃灣,同聲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並高喊「香港人,反抗!」、「香港光復,時代革命!」場面十分震撼。
根據粉專「Kit Da Sketch - Kit Man」直播畫面可見,4日晚間9時15分,上千名香港網友聚集在馬鞍山的「新港城中心」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這份宣言內容提到,「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不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香港臨時政府」。
該宣言也痛批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繞過立法會制定《反蒙面法》,企圖繼續壓制人民集會之權,不理會香港絕大多數的人民之意願。「我等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失去人民之認可及授權,故今日我等宣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失去其合法性,行政長官,各司、局長立即失去其職位所賦予之權」。
在宣讀完宣言後,他們也不斷高喊「香港人,反抗!」、「香港光復,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香港臨時政府宣言》全文:
在人類文明的進程中,推翻破舊之物以建更美好之物乃必然之事,此之為人類進化之本。如舊有之政府不為人民所立、不為人民所治、不為人民所享,則人民建立屬民之政府,亦為必然之理。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不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香港臨時政府。
「人人生而平等,上天賦予全人類某此不可剝奪之權,包含生命權,自由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之權。」此乃我等一直所認同及不可踐踏之真理及原則。人民為了不剝奪及不被剝奪,始建立法律及政府以保障自身及他人之權。政府一切之權力,乃源於人所賦予之權。政府如破壞以上原則,則人民有絕對之權力推翻及建立。
如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共產黨所控制,對香港人民的訴求視若無睹,不斷剝削人民之權利,不立利民之法,反而進一步剝奪人民之自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繞過立法會制定《反蒙面法》,企圖繼續壓制人民集會之權,不理會香港絕大多數的人民之意願。我等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失去人民之認可及授權,故今日我等宣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失去其合法性,行政長官,各司、局長立即失去其職位所賦予之權。
香港臨時政府宣布:
一、 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歸入香港臨時政府管理。
二、 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各司長、各局長及副局長,各部門首長及副首長馬上離任及懸空職位,直至香港臨時政府委任。
三、 各部門馬上停止自二O一八年起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頒布之新政策,各級人員保留其職位,並維持各部門必要之日常運作,直至另行通知。
四、 香港臨時政府任期為五年或直至以全民提名及普選政府之體制及政府首長(以較短日期為准)。香港臨時政府必需在成立起計一年內籌備選舉,並於三年內完成選舉。
五、 香港臨時政府首長及各部門之臨時委任官員,在其任期結束後,終身不可擔任香港政府及公營機構之任何官職及受薪之決策人員。
六、 《香港法律》各條文暫予以保留,直至香港臨時政府頒布新法律。
七、 解散香港立法會,並於三個月內進行選舉臨時立法會,一年內重新選舉立法會。臨時立法會議員席位為七十席。其中香港島、九龍西選區十二席,九龍東十席,新界西、新界東選區十八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