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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新的高層黑心,員工未必無辜! ●●最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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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雲欽(律師 / 建國廣場負責人)  2014.10.14


新集團製造黑心油。台灣民眾這幾天似乎被惹怒了,揚言要抵制頂新旗下的各項商品。台灣民眾被頂新的什麼人惹怒了?一般都指頂新的高層,包括老闆魏應充及高級幹部。這些人是眾矢之的。但是,昨天的一些新聞報導讓我覺得頂新的員工也有問題。

蘋果日報報導,頂新集團旗下的正義公司一位工作25年,剛剛退休姓的退休員工說,正義公司在未被頂新購併前,都是買豬肉回來自行煉製豬油。榨完豬油的肉還會讓員工帶回家。但遭頂新購併後,公司即花大錢購買除臭設備。其中1座高達28公尺的脫臭塔更是從西德進口,能將不明原料油脫臭、精製後,再售出云云。三立新聞報導,正義公司雖已停工,但員工目前照常上班。大家怕失業,都低調不肯多談云云。

由此可見,正義公司把原料從豬肉改成「不明原料」,員工都知道。正義公司購置除臭設備,員工也都知道。那些「不明原料」是飼料用油,員工可能也都知道。但以前從來沒有一個員工提出檢舉或出來爆料。那個現在說出正義公司「花大錢購買除臭設備將不明原料脫臭、精製」的何某,在退休前也是如此。退休後,而且弊案爆發後,他才講出來。至於那些目前還在職的員工,即使在弊案發生之後,也都「怕失業,低調不肯多談」。大家都為了工作,怕失業,都心照不宣,不把公司的「know-how」洩漏出去。他們自己及家人在家做菜的時候,可能都不買自己公司的產品來使用。這些人多麼自私啊!多麼沒有公德心啊!

昨天的自由時報報導,油品問題連環爆,遭勒令停工的工廠,出現員工被資遣的危機。屏東縣政府勞工處副處長謝明章說,勞工處將持續追蹤頂新員工受僱情形,並協助維護勞工權益云云。勞工處官員重視勞工的權益,原無不當。但政府要保護的勞工是一群做黑心油的爛勞工,我覺得十分荒唐。這些勞工為虎作倀,是頂新老闆魏應充及高級幹部的幫兇。他們是犯罪的共犯。他們是犯罪集團的一份子。政府需要保護犯罪集團的員工的「勞工權益」嗎?如果他們失業,政府還要發給失業救濟金嗎?

也許不是每一個頂新集團油廠的勞工都知道公司在做黑心事。不知道的勞工當然可以享受勞工法的保護。但知道的勞工應該不能受到保護才對啊!他們幫公司在做黑心事,因事發而關廠,而失業,是咎由自取。政府怎麼還要拿納稅人的前去照顧他們呢?

因此,我認為勞工法應該增訂一個條款,凡明知公司作違法勾當,又不提出檢舉的勞工,不得享受勞工法的保障。失業,活該!

再者,工廠的生產流程不可能老闆一手包辦,都會有員工參與。照理,工廠如有黑心的勾當很難隱瞞才對。語云:「紙包不住火」也。越大工廠,員工越多,越難隱瞞不可告人的秘密。這次的黑心油是發生在頂新集團這樣的大廠,委實令人意外。

「紙包不住火」,不錯,問題是要有火,紙才包不住。揭發不公不義需要勇氣,需要熱情,就像一把火。如前所述,台灣民眾缺乏公德心,敢犧牲個人利益,站出來揭發不公不義的人不多。台灣有這麼多集體舞弊的黑心勾當,就是大多數人自私自利,缺乏正義之火。

台灣人賺錢第一,生存第一,其餘都屬次要。因此,常聽人說「不要擋人財路」。這句話主要用在不義之財方面。它的意思是,人家在賺黑心錢,你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要多管閒事,去妨礙人家。這句話是勸人明哲保身,不要有公德心,不要有義憤,不要檢舉不法,要縱容人家賺黑心錢。「笑貧不笑娼」,笑娼是「擋人財路」。穿著猥褻的「檳榔西施」滿街都是,見怪不怪,見怪就是「擋人財路」。檢舉賄選是「擋人財路」,賄選因此不絕。檢舉貪污也是「擋人財路」,貪污因此不斷。總之,「不要擋人財路」就是唯利是圖,不要是非,讓社會沈淪。

如果黑心廠商的員工明哲保身,不擔任擋人財路的「火」的角色,跟黑心的「紙」相敬如賓,或甚至沆瀣一氣,那麼黑心的「紙」就高枕無憂,不會有「紙包不住火」的問題。黑心的老闆和黑心的員工形成利益共同體,黑心的勾當因此可以被隱瞞。

語云:「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在鄉愿成性的台灣,獎勵檢舉,重賞以利,應該可作為引火燒黑心紙的誘因吧!實際上,食品衛生法規早已有獎勵檢舉黑心食品的規定。可惜成效不彰,想領賞的「勇夫」不多。這次頂新的黑心油事件,是檢調機官調查另案時偶然發現,不是民眾檢舉,更不是頂新的員工檢舉。

頂新的員工縱容或協助高層亂搞,重賞之下也沒有「勇夫」出面檢舉,這反映了一般台灣人的習氣。四百年來,在外來政權輪番高壓統治之下,很多台灣人奴性十足,充滿趨炎附勢,短視近利的習氣。北京老大哥說要併吞台灣,很多台灣人不在乎,只在乎經濟利益,為了賺錢,不惜認賊作父。為了賺錢,可以認賊作父,那麼為了省錢,吃點不會馬上致死的黑心食品,又有什麼大不了呢?!

一窩蜂的新聞熱潮終究會冷卻。民眾一時的憤怒終究會平息,吃下黑心油的噁心感終究會忘記。最重要的,頂新也會採取安撫消費者的措施,例如降價買一送一。利之所在,民眾的抵制還能持續嗎?公益的道德情操會強過省錢的現實利益嗎?公德心會強過自私心嗎?因此,本文一開始,我說「台灣民眾似乎被惹怒了」,其中有「似乎」兩字。這表示我對於這波公憤的強度及抵制的決心存疑

● 相關拙作

理性讓台獨更無力  201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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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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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41013

[圖片] 1

【綜合報導】……有退休員工爆料,正義未被頂新購併前,都自行煉製豬油,但遭頂新購併後,公司即花大錢購買脫臭塔,將不明原料油脫臭、精製後,再售出。

在正義工作二十五年、剛退休的員工何先生說,尚未被頂新購併前,正義是買豬肉回來煉製豬油,人稱「旺仔」的老董張登旺對員工很好,榨完豬油的肉還會讓員工帶回家;頂新購併後,花大錢購買除臭設備,其中一座高達二十八公尺的脫臭塔更是從西德進口,「聽說當時公司花了六、七千萬元!」

何先生說:「真想不透公司為何會為了節省成本,跟一家只有一個人的公司購買原料油,公司高層都不會覺得有問題嗎?」

正義、頂新油廠關廠也引爆勞工權益受損隱憂。勞動部昨指,不論是解僱或調動員工,都須符合《勞基法》。頂新有兩個廠,彰化永靖廠四十二名勞工,屏東內埔三十五人;正義只高市一個廠,勞工一百一十八人。

高市勞工局說,正義需給予員工因調職所衍生之交通、住宿等費用補助,若勞資協調不成,員工不願調職,依法需給員工預告工資與資遣費,否則可處十萬至五十萬元罰款。屏縣勞工處說,停業後廠方對員工依法調整職務或解僱,縣府會依業者提報名冊審查,若員工不服,縣府會介入處理。……

三立新聞網  2014/10/13  21:09:00

[圖片] 2

正義公司混充飼料用油煉製黑心油,檢警介入調查,退休員工更爆料,頂新入主正義之後,光是在「脫臭」這個程序上,就大手筆花了60007000萬元,從德國進口高28公尺的除臭塔設備,就放在廠區高聳的鐵皮廠房內。

面對輿論壓力,魏應充前(11)日片面宣布關廠停工,卻枉顧118名勞工權益,即使目前照常上班,大家怕失業都低調不肯多談。

自由時報  2014-10-13  12:17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頂新屏東廠遭到屏東縣衛生局勒令停工,廠方今天上午8點貼出「關廠公告」,宣布該廠自11日起停止工廠內所有製造、加工,並就有疑慮的商品辦理回收,縣府勞工處今天上午10點也派員到廠內關心,勞工處表示,初步到場內了解廠內員工受僱情形,如業者違反大量解雇勞工就會依法重罰。

頂新屏東廠約有30名員工,今天上午廠內可見油罐車、堆高機等忙進忙出,零星員工在廠內走動,門口除了張貼2張關廠公告,大門緊閉,員工們見有媒體打探消息,皆紛紛走避並以「不方便說什麼!」回應。

油品問題連環爆,遭勒令停工的工廠,出現員工被資遣的危機,縣府勞工處副處長謝明章說,今天上午已派員入廠了解頂新屏東廠員工受僱情形,同時也進一步清查業者是否有積欠員工薪資、積欠預告工資、資遣費、退休金等,如果未來將員工轉到其他公司,縣府也會持續關切是否有落實轉換通報。

謝明章說,即使關廠,員工的薪水還是得照給,如果業者要資遣員工,也應該依規定給予60天的預告工資,轉換工作地區也必須在1個月前通報,勞工處將持續追蹤頂新員工受僱情形,並協助維護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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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  2014101817:00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今天下午參加彰化師大前身、省立進德實驗中學50週年師生聯誼會,針對食品安全革新委員會,尹衍樑說,既然敢站出來就不計毀譽,但請大家不要再逼死味全,也不要逼死頂新16萬員工;他同時也預告,食安革新委員會下周就會有動作。

尹衍樑說,「食品安全應該要建立,沒有人站出來,只有我願意站出來,既然選擇站出來,就不計毀譽,味全、頂新這麼多員工都有家庭,不能連味全、頂新員工都逼死,如果大家都要滅頂,這些家庭工作、社會問題怎麼解決?

尹衍樑說,站出來是為化解僵局,也給頂新集團跟政府一個下台的機會,目前整個社會都太情緒化、大家都要滅頂,但不應牽扯到味全,也不應讓基層員工喪失工作權利,因為跟中研院院長翁啟惠也是好友,所以請他協助 找各界專家成立食品安全革新委員會,屆時他會功成身退,交由專家運作。

尹衍樑說,是正義油品出問題,味全的奶還是很好喝、布丁也很好吃,呼籲大家不要抵制味全、傷及無辜;他也很同情魏應充遭聲押,但司法歸司法,他能幫的就儘量幫忙。

王金平也出席同場活動,表示《食安法》修正案目前正送立法院修法中,將加速完成審查。他也強調,食品是台灣最重要的經濟產業,若能有所改革、讓食安革新委員會運作良好,對台灣食品業是一個浴火重生的機會。(鄧惠珍╱彰化報導)

TVBS  20141018日 下午19:22

傍晚最新消息,政大認為「良心比錢重要」拒絕頂新提供的獎學金,無獨有偶,台大也宣布停止頂新的獎學金了,全台滅頂已經燒進大學校園,但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說,滅頂行動將傷及16萬名員工、16萬個家庭。

政大台大傍晚宣佈,拒絕頂新提供的獎學金,全台滅頂,但尹衍樑拜託大家,冷靜思考。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頂新有16萬員工,你要滅頂的話這些家庭問題、工作問題、社會問題要怎麼解決。」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呼籲社會大眾,全面抵制頂新害到的都是無辜員工。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味全有幾千人幾千個家庭,他們也要被滅頂,他們也要喪失工作權利嗎,不要全面的殃及無辜,這樣不好。

尹衍樑說與其抵制,不如讓頂新完成該負的社會責任,也給他們一個下台機會,出面幫忙頂新員工說話,就是因為日前魏應充開記者會,表示要捐出30億元,成立食品安全革新委員會,並邀請尹衍樑擔任臨時召集人,看到自己的好友被收押禁見,尹衍樑也覺得不捨;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這是司法的問題,當然我很同情他,我跟他們都是好朋友,但總要有人出來把這件事做一個交待。」

尹衍樑參加彰化集德中學同學會,而立法院長王金平過去就是他的老師,利用同學會機會,尹衍樑也拜託王院長幫忙找人並完成立法,嚴懲黑心食品業者,他說只要食品安全革新委員會能正式運作後,就會辭去臨時召集人身份,不插手管理。

身為魏應充好友,他也呼籲,全面抵制頂新,恐怕只會造成後續更多社會和家庭問題,給頂新負責的機會,才是對消費者,無辜的頂新基層員工,最好的解決方式。

ETtoday 東森新聞雲  20141018 20:54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對魏家出手相助,願意擔任食安改革委員會召集人,18日下午到彰化參加國中母校校慶時更表示,已經邀請中研院院長加入,並多方延攬專家籌組進行中,最快20日左右就會有動作。對於魏應充遭收押,他也表示深感同情,還說民眾「滅頂」太過情緒化,殃及無辜,影響到味全員工的工作權

前頂新董事長魏應充涉劣油案被檢調收押,劣油事件更引發全台對頂新的信任危機,頂新集團二董魏應交、三董魏應充、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1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頂新宣布退出台灣油品市場,並同時捐出30億元設立食安基金,成立「食品安全革新委員會」,並且由尹衍樑擔任臨時召集人,尹衍樑表示,總得有人出來為這件事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也應當要對社會有所貢獻。

看到全台民眾滅頂行動,尹衍樑也力挺味全產品,呼籲社會大眾勿過度情緒化,他表示味全和黑心油沒有關係,大家千萬不要太過情緒化,他直說:「這個不是味全的事情欸,味全有幾千人幾千個家庭,他們也要被滅頂嗎。」希望大家要顧及味全5000多名員工上千多個家庭,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而對於好友魏應充牢裡蹲,尹衍樑受訪時,看得出些許無奈,他說:「這個是司法的問題啦,當然我也同情他(記者:能幫的忙會盡量幫嗎?)當然朋友之間,本來就應該互相幫。」除了分擔朋友困難最重要的就是解決目前食安危機,日前還尋求中研院長翁啟惠支持,也表示最快下禮拜就會有動作。而當記者問到,是否接手味全公司管理職位?他沒有回應。

同樣現身在校慶活動的,還有竹聯幫前幫主黃少岑和立法院長王金平,尹衍樑希望食安改革,應該從體制上建立,不應該一面倒,偏重目前的政府機構認證。面對好友魏應充羈押禁見內心複雜,另一方面又得為台灣食安號召專家,近期內忙得焦頭爛額,如此重責大任能否順利推動,還是個未知數。(新聞來源: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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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518:10

台南地檢署查獲正義油品使用工業用、飼料用油,連帶揭發頂新集團販售黑心油。揭發全案線索是台南市一名姓夜市攤販,他去年初提供市調處一桶回收油小蜜蜂兜售的無牌炸油,調查員循線追到關廟的回收油工廠,查出該公司與鑫好公司有假發票交易,比對鑫好公司帳冊,才發現鑫好公司媒介工業用、飼料用油給正義油品。

台南市調查處指出,去年初接獲陳姓夜市攤販檢舉,表示有人賣無牌炸油,並附上回收油小蜜蜂名片,調查員把油送驗,暗中跟監小蜜蜂,發現廢油都送到台南關廟區一家東昇綠能公司倉庫儲存,約談姓業者到案,對方坦承回收廢油後精製,再透過鑫好公司賣給生質柴油公司。

由於鑫好公司也幫頂新旗下的正義油品訂購原料用油,調查員一度懷疑鑫好是賣「回收油」給正義油品。

檢調持續追查,發現鑫好並沒有轉售東昇綠能的回收油給正義公司,而是向雲林晉鴻購買工業用「不可食動植物混合油」,向嘉義久豐購買飼料用「越南魚油」,這兩項油品都不能做為食用油原料,鑫好公司卻派遣油罐車把油送到高雄仁武的正義油廠。

陳姓攤販說,他剛開始只是覺得覺廢油回製成食用油「很不衛生」,只希望檢調揪出不肖業者,沒想到檢調卻意外查出鑫好販售工業用、飼料用油給正義公司,掀起黑心油食安的連環爆。(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原名:食品衛生管理法)

1975 1 17 日制訂  第25

1. 檢舉或協助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包裝、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除對檢舉人姓名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2. 前項檢舉獎勵辦法,由省(市)主管機關定之。

1983 11 1 日修訂  第29

1. 檢舉或協助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除對檢舉人姓名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2. 前項檢舉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000 1 14 日修正  28

1. 主管機關對於檢舉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食品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2. 前項檢舉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013 5 31 日修正  43

1. 主管機關對於檢舉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2. 前項檢舉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014 1 28 日修正  43

1. 主管機關對於檢舉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除應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並得酌予獎勵。

2. 前項檢舉獎勵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 第一項檢舉人身分資料之保密,於訴訟程序,亦同。

檢舉違反食品衛生案件獎勵辦法

1. 1998129日行政院衛生署(87)衛署食字第87065377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2. 20091125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 09804624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3. 20131213日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 1021251061號令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1

本辦法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2

檢舉查獲違反本法規定之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包裝、食品用洗潔劑、標示、宣傳、廣告或食品業者,依本辦法給予檢舉人獎勵。

3

1. 檢舉人應以書面記載下列事項,由檢舉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並儘可能提供違法證據向衛生主管機關檢舉。但情形急迫或有其他原因時,得以言詞為之:
一、檢舉人之姓名、性別、年齡及住址。
二、涉嫌違反本法規定之物品或業者有關之商號、地址、負責人姓名、商品名稱、時間及違法情節。但負責人姓名或商號名稱不明者,得免記載。

2. 以言詞 (包括電話) 檢舉者,由受理檢舉之機關作成筆錄,交檢舉人閱覽後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3. 匿名或不以真實姓名檢舉或檢舉而無具體事證者,不予受理。

4

1. 因檢舉而查獲違反本法規定者,得依查獲案件所處罰金或罰鍰,於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額度間,核發獎金予檢舉人,予以獎勵。

2. 前項獎金,由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5

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案件,其獎金應由全體檢舉人具領;二人以上分別檢舉案件而有相同部分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分發之。

6

檢舉已發覺之違反本法規定案件者,不適用本辦法之規定。

7

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址應予保密,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調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或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8

1. 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安全,於必要時得洽請當地警察機關提供保護。

2. 檢舉人因檢舉案件而有受威脅、恐嚇或有其他危害行為之虞者,當地衛生主管機關應洽請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9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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